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30 号)及《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
第二条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发行证券,且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
个会计年度的,董事会应按照本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公司前
次募集资金完成时点为 1998 年 11 月 18 日,至今已超过 5 个会计年度。现将截
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上字「1998」127 号文核准,公司于 1998
年 11 月采取配股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56.0081 万股,配股价格为人民年 8.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172,480,648.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171,382,660.56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1998 年 11 月 18 日到位,已经福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闽华兴所(98)股验字第 26 号《验资报告》。截至
1999 年 12 月 31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公司最近五年来没有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
运盛(上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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