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1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6 年 1 月 19 日、20 日,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青岛双星;证券代码:
000599)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2.56%,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并核实情况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
况说明如下:
1、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更正、
补充而未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公共传媒近期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
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2015 年 9 月 10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了《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的预案》。
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86,335,403
股,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内的共 3 名特定投资者定价
发行,发行价格为 8.05 元/股,认购对象本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得转让。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在巨潮资讯网站披露的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
除以上事项外,本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4、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
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应更正、补充而未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