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关于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深交所 2016-0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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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00071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29

股份变动性质: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引起的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1月20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拟认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导致郁

金香资本持有的锦龙股份的权益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郁金香资

本未持有锦龙股份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郁金香资本持有锦龙

股份66,070,73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7%。

锦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锦龙股份第七届董事会

2

第六次(临时)会议和锦龙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本次权益变动需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后方能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3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14

4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锦龙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

指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人、郁金香资本

本次交易、本次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9272亿元事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认购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龙股份非公开发行66,070,734股股票,占锦龙股份非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郁金香财富资

《股份认购协

指 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议》

股份认购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29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郁金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贾晓蓉)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8016041471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07166991-6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除外)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07166991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29

二、郁金香资本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事务代表

姓名 贾晓蓉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82119******0043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

通讯地址

SOHO一幢11层112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无

6

(二)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 北京郁金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30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贾晓蓉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3日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3日至2032年7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99655838X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郁金香资本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

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7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健康持

续发展,锦龙股份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并偿还公司部分金融机构贷款。郁金香资本看好锦龙股

份未来的发展前景,拟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66,070,734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郁金香资本持有锦龙股份的比例为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

增持或减持锦龙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相关程序

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已经其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实施。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郁金香资本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锦龙股份的股份,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郁金香资本的持股比例为5.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郁金香资本拟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66,070,734股股份,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郁金香资本持有锦龙股份的比例为5.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锦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25.73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支付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郁金香资本将按照《股份

认购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在缴款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认购价款

足额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四、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郁金香资本认购的锦龙股份股票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36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五、协议的签订时间及生效条件

9

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议案已经锦龙股

份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6

年1月2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尚须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锦龙股份之间不存在重大

交易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锦龙股份之间尚无除本

次交易外的未来交易安排,亦不存在《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所规定的合作投资事项。

10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郁金

香资本未买卖锦龙股份的股票。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

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晓蓉郑

重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报

送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备查文件包括:

(一)郁金香资本和北京郁金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

照;

(二)郁金香资本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晓蓉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鸿福路 106 号南峰中

限公司 在地

心第十二层

股票简称 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0712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6 号 1 幢 3 层 329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动人

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14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66,070,734

比例 变动比例: 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 □ 否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

是否已得到批准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晓蓉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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