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关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000712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经营场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29
股份变动性质: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引起的权益增加
签署日期: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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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
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
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
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
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
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
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是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
合伙)拟认购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导致郁
金香资本持有的锦龙股份的权益增加。本次非公开发行前,郁金香资
本未持有锦龙股份的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郁金香资本持有锦龙
股份66,070,734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7%。
锦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锦龙股份第七届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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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次(临时)会议和锦龙股份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因此,本次权益变动需获得中国证监会
的核准后方能实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
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
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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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5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6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9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1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12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3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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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上市公
指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司、锦龙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
指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人、郁金香资本
本次交易、本次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
指
非公开发行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67.9272亿元事项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拟认购锦
本次权益变动 指 龙股份非公开发行66,070,734股股票,占锦龙股份非
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5.7%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北京郁金香财富资
《股份认购协
指 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之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
议》
股份认购协议》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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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29
执行事务合伙人:北京郁金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贾晓蓉)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10108016041471
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07166991-6
经济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未取得行政许可的项目
除外)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07166991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29
二、郁金香资本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一)执行事务代表
姓名 贾晓蓉
曾用名 无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42082119******0043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丹棱
通讯地址
SOHO一幢11层1125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 否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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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执行事务合伙人
公司名称 北京郁金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6号1幢3层330
注册资本 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贾晓蓉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 2012年7月3日
营业期限 2012年7月3日至2032年7月2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8599655838X
经营范围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投资管理;资
产管理;投资咨询;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
咨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郁金香资本不存在在境内、境外拥有其他
上市公司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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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保持健康持
续发展,锦龙股份拟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子公司中山证券有限
责任公司增资并偿还公司部分金融机构贷款。郁金香资本看好锦龙股
份未来的发展前景,拟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66,070,734股股票,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郁金香资本持有锦龙股份的比例为5.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增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
增持或减持锦龙股份的具体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
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交易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相关程序
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议案已经其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需经中国证监会核
准后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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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情况
郁金香资本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锦龙股份的股份,本次非公
开发行完成后,郁金香资本的持股比例为5.7%。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郁金香资本拟认购锦龙股份非公开发行66,070,734股股份,本次
非公开发行后郁金香资本持有锦龙股份的比例为5.7%。
(二)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锦龙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定价基准日为关于公司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
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25.73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和发
行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支付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郁金香资本将按照《股份
认购协议》的约定,以现金方式在缴款通知指定的期限内将认购价款
足额划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
四、认购股份的限售期
郁金香资本认购的锦龙股份股票于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的36个
月内不得转让。
五、协议的签订时间及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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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涉及的《股份认购协议》的相关议案已经锦龙股
份2015年12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2016
年1月20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签署,尚须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生效。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
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锦龙股份之间不存在重大
交易情况。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锦龙股份之间尚无除本
次交易外的未来交易安排,亦不存在《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所规定的合作投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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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锦龙股份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郁金
香资本未买卖锦龙股份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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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
动有关的应当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
变动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
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
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二)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晓蓉郑
重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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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将备查文件的原件或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报
送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备查文件包括:
(一)郁金香资本和北京郁金香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营业执
照;
(二)郁金香资本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本报告书所提及的《股份认购协议》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晓蓉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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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表
基本情况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 上 市 公 司 所
上市公司名称 鸿福路 106 号南峰中
限公司 在地
心第十二层
股票简称 锦龙股份 股票代码 000712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 信 息 披 露 义 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务人注册地 6 号 1 幢 3 层 329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 □ 无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动人
变化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务人是否为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 否 √ 是 □ 否 √
上市公司实
东
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无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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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股票种类: 人民币普通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变动数量:66,070,734
比例 变动比例: 5.7%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 否 √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取得批准
是 □ 否 √(本次交易尚需经过中国证监会的核
是否已得到批准
准。)
信息披露义务人:
北京郁金香财富资本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贾晓蓉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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