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贵州久联民爆器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本人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本人认真审阅了所
提供资料内容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
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本人独立判断,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
下意见:
1、关于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独立意见
公司综合考虑目前的资本市场整体发生的重大变化和监管要求等
因素,决定撤回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议案时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关
联董事在该项议案表决中已回避表决。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
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有实质性的影响,同意撤回此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事项。
2、关于更换财务总监的独立意见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聘任付成瑞先生为财务总监。董事会对
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经查阅公司
董事会提供的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以及我们的了解,我们认为本
次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未发现本次聘用
的高级管理人员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独立董事签字: 王强 王胜彬 魏现州
2016 年 1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