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直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16: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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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35 证券简称:方直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6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16 年 01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 2016 年 01 月 20 日在公司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会议由董事长黄元忠先生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们认真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延期复牌的议案》

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

编号:2015-079),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2016

年 01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继续延期停牌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5-083、2016-004)。

由于此次交易涉及标的资产规模较大、资产调整方式较为复杂,审计、评估等

相关工作量较大,涉及的协调沟通工作较多,重组方案部分内容仍需进一步商讨、

论证和完善。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

维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拟向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至 2016 年 03 月 16 日,

并将该议案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若公司延期复牌申请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股票将于股东大会召开次日

起恢复交易,并自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黄晓峰先生、董事

陈克让先生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议案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16 年 02 月 04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

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文件;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方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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