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08:4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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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16017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 号)的要求,

为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和文件精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

如下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

补措施的承诺:

(一)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

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承诺对个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订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

行情况相挂钩。

(五)承诺若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

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1

二、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吕钢显示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承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会侵占公司利益。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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