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钢股份: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08:5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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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075 股票简称:沙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5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5日(周四)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7

月23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股票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

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一)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背景、原因

鉴于当前我国钢铁行业产能过剩,市场需求萎靡,行业竞争激烈。公司在抓

好钢铁产业“上等升级”的同时,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的深度融合,加

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以及 IDC 互联网大数据

等领域的转型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

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重组框架介绍

1、交易对方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某汽车集团,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2、交易方式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采取的交易方式初定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

3、标的资产

本次拟购买的标的资产为新能源汽车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以及其他相关资产

1

及业务。

二、公司在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期间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做的工作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积

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各项准备工作,聘请了相关中介机构,组织有关

人员对标的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各方进行了多次沟

通、协商和论证,并与交易对方签署了《保密协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框

架协议》。

另外,为了确保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积极探索 IDC 互联网大数据领域的

投资机会,与涉及 IDC 互联网数据中心设备制造、系统集成、投资运营的某企

业股东进行了多次会谈、论证,深入探讨收购方案,拟以现金方式购买该企业的

控股股份。公司与该企业及其股东签署了《保密协议》,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

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该企业开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

作。

同时,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知情人范围,着力做好信息保密工

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二)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

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的有关规定,2015 年 6 月 25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重大事

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6 月 25 日起停牌,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2 日、7 月 9 日、7 月 16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2015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7

月 23 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8 月 6 日、8

月 13 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2015 年 8 月 20 日发布

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及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5 年 8 月 20

日起继续停牌,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分别于 2015 年 8 月 27 日、9 月 7 日、9 月

12 日、9 月 19 日、9 月 26 日、10 月 10 日、10 月 17 日、10 月 21 日、10 月 28

日、11 月 4 日、11 月 11 日、11 月 18 日、11 月 25 日、12 月 2 日、12 月 9 日、

2

12 月 16 日、12 月 23 日、12 月 30 日、2016 年 1 月 7 日、1 月 14 日发布了《关

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原因

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及境内外资产收购,金额较大,程序较为复杂,

交易方案设计的难度较大。虽然交易各方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中涉及的重要商

业条款进行了多轮谈判及方案修改,但最终就本次交易标的的资产范围、估值、盈

利补偿等核心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了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决定终止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

另外,公司拟购买涉及 IDC 互联网数据中心的某企业的控股股份,公司、

中介机构以及相关各方进行了积极的磋商和论证,但最终就购买资产的估值等核

心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公司慎重考虑,决定终止该资产收购事宜。

四、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影响

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

响,同时也不影响公司未来对新能源、新材料以及 IDC 互联网大数据等相关领

域的战略布局。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终止本次重

大资产重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自本次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

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对未来经营工作的安排

虽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终止,但是公司积极转型的战略方针未发生变化。公

司将在抓好钢铁产业“上等升级”的同时,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深度融

合,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步伐,积极布局新能源、新材料以及 IDC 互联网

大数据等相关领域的转型发展,努力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公司盈利能力,

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在未来的经营和发展中,将会努力利用现有优势资源积极创造有利条

件,拓展公司发展领域,寻找新的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战略转型。

六、承诺

公司承诺:自本次股票复牌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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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对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表示遗憾,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

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七、股票复牌安排

公司将于 2016 年 1 月 20 日(星期三)上午 10:00-11:00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

具体情况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

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06),并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的同时

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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