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源股份: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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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75 证券简称:朗源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6年2月4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3日15:00至2016年2月4日

15:00,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

年2月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

月3日下午15:00至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

③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下午14: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

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如同一股份通过以上方式重复参加投票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

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相关人员。

7.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的

议案》

1.1选举戚大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选举戚永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选举张丽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选举林忆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5选举张东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选举彭建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1.1-1.7 分别进行表决。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

的议案》

2.1选举姜丽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选举王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其中议案2.1-2.2分别进行表决。

3.《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4、《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获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且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

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2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登记方式

(1)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

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

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附件二),以便登记确认。传真或信函登记的应在2016

年2月3日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

来信请寄: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

部张丽娜收,邮编265718(信封或传真请注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山东省龙口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

票系统向公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联系方式

电 话:0535-8611766

传 真:0535-8610658

邮 编:265718

联系人:张丽娜

2、与会股东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与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会议入场手续。

特此公告。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75。

2.投票简称:朗源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二选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

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

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

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

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朗源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

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

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

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1,1.02元代

表议案1.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序号 表决议案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

议案1 1.00

选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1.1 选举戚大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议案1.2 选举戚永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议案1.3 选举张丽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议案1.4 选举林忆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议案1.5 选举张东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5

议案1.6 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6

议案1.7 选举彭建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7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

议案2 2.00

选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2.1 选举姜丽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1

议案2.2 选举王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02

议案3 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3.00

议案4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00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

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

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

“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

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

不视为有效投票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表 3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

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委托数量

对候选人A投X1票 X1股

对候选人B投X2票 X2股

… …

合计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数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

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15:00,

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4日下午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

码”。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编:

是否本人参加:

备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朗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朗

源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

委托书的指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

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指示如下:

表一:

序号 议案 表决意见

议案1累积选举非独立董事的可表决权总票数=4×持股数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

议案1 同意票数

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

选举戚大广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1

议案

选举戚永茂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议案

选举张丽娜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3

议案

选举林忆莲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4

议案1累积选举独立董事的可表决权总票数=3×持股数 同意票数

议案

选举张东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5

议案

选举梁坤女士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6

议案

选举彭建云先生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7

议案2累积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可表决权总票数=2×持股数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

议案2 同意票数

人提名的议案

议案

选举姜丽红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1

议案

选举王萍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2.2

说明事项:议案 1、议案2实行累积投票制,具体操作办法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4,该投票权总数可在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2、选举独立董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3,该投票权总数可在独立董

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时,投票权总数=持有的股份数×2,该投票权总数可在

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4、若投选的选票总数超过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则该表决票视为废票;

5、若投选的选票总数小于或等于股东拥有的投票权总数,该选票有效,差额部

分视为弃权;

6、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中标明投票数量,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若直接在候

选人后面的空格内打“√ ” ,表示,视为将其拥有的投票权总数平均分配给

相应的候选人。

表二:

表决意见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3 关于修订《朗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4 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附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

格内打“√”,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

可自行行使表决权。

2、委托人为法人单位的,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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