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51 900938 证券简称:天海投资 天海 B 编号:临 2016-005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海投资”、“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鉴于大型船舶建
造的行业特点,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安全和募
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
(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
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授
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
实施和管理。授权自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
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75 号)《关于核准天津市
海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
2,006,688,963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98 元,募集资
金总额为 11,999,999,998.74 元(详情请参阅临 2014-063 号公告)。普华永道
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
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14)第 840 号《审验报告》和普华永道中天验字
(2014)第 841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开标、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并由依法组建的评标
委员会在履行相关评审程序后,确定 Samsung Heavy Industries Co.,Ltd.为本
次 VLCC 油轮设计、建造项目的中标单位。相关中标结果已于 2015 年 12 月 11
日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网站(www.chinabidding.com)进行了公开发布(详情请参
阅临 2015-101 号公告)。
目前,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户 到账金额(元) 余额(元)
中国银行股份有
天津天海投资 限公司海口新港 267520522678 4,800,000,000 2,894,979,266.01
发展股份有限 支行
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 692595265 3,600,000,000 1,914,589,860.28
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
120602011920071
份有限公司舟山 3,397,999,998.74 60,147.26
2973
分行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
募集资金将根据造船进度在合同签订、开工、入坞、下水、交船等多个环节
分期支付,且大型船舶的建造期限较长,因此将会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
情况。
三、本次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
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行使投资决策权,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在此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保本理财产品。
根据上述授权,公司自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通过之日起至本公
告发布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序号 发行主体 金额 到期日 参见公告
(万元)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 280,000 2015 年 3 月 17 日 临 2015-017 号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 280,000 2015 年 4 月 17 日 临 2015-018 号
3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15 年 5 月 4 日 临 2015-020 号
4 平安银行海口世贸支行 50,000 2015 年 5 月 4 日 临 2015-020 号
5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40,000 2015 年 5 月 4 日 临 2015-020 号
6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40,000 2015 年 5 月 4 日 临 2015-020 号
7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150,000 2015 年 5 月 7 日 临 2015-020 号
8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0,000 2015 年 5 月 12 日 临 2015-020 号
9 富滇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30,000 2015 年 5 月 4 日 临 2015-020 号
10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0,000 2015 年 5 月 6 日 临 2015-027 号
1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 280,000 2015 年 8 月 5 日 临 2015-039 号
12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世贸支行 80,000 2015 年 6 月 8 日 临 2015-042 号
13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 50,000 2015 年 6 月 8 日 临 2015-042 号
14 富滇银行重庆渝北支行 50,000 2015 年 6 月 8 日 临 2015-042 号
15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世贸支行 50,000 2015 年 8 月 5 日 临 2015-050 号
16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西湖支行 160,000 2015 年 8 月 5 日 临 2015-050 号
1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陆家嘴支行 50,000 2015 年 8 月 5 日 临 2015-050 号
18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 50,000 2015 年 8 月 5 日 临 2015-052 号
19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0,000 2015 年 10 月 29 日 临 2015-059 号
2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新港支行 320,000 2015 年 11 月 6 日 临 2015-074 号
21 宁波通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50,000 2016 年 2 月 1 日 临 2015-084 号
22 深圳华润元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7,100 2016 年 2 月 10 日 临 2015-098 号
23 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4,000 2016 年 1 月 16 日 临 2015-102 号
24 财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0,900 2016 年 2 月 10 日 临 2015-107 号
(一)现金管理额度
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
知存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二)现金管理应满足的条件
现金管理满足下列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
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现金管理投资产品不得为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
的理财产品,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
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当在 2 个交易日内报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三)期限
为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实施需要,并考虑安全性,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
得超过授权期限。
(四)现金管理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
责组织实施和管理,授权自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一)公司计财部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情况,选择合适现金管理投
资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二)计财部建立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台账,根据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进展
情况,及时调整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期限,跟踪分析收益,及时发现
评估
可能存在的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现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
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
行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在此额度范围内,资
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
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授权自 2015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对闲置募集资金实施
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
开展的前提下,同意公司根据实际需要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
款、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授权公司董事
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计财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
理,授权自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的期限到期后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
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未发现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经核查认为: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对最高总额不超过 70 亿元(在此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人民币协定存款、七天通知存款、
定期存款以及购买其他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现金管理投资产品
的期限不得超过授权期限。本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计划有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益,符合天海投资全体股东的利益。天海
投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履行了公司内部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
有关规定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天海投资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计划无异议。
六、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资金正常使
用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不
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投入,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通过适度的现金管理,将能够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
好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天津天海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