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化股份:签订战略框架协议补充说明暨复牌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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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巨化股份 股票代码:600160 公告编号:临 2016-04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补充说明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为协议双方的合作意愿及后续合作的依

据。本公司尚未实际开展该项合作。

2、协议双方尚未就新设平台公司注册资本规模、出资比例、资本金筹措、

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注册地、公司宗旨、经营范围、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公

司治理机制、发展项目、整合标的、引进团队及其技术成果的转化、以及其他相

关具体合作事宜进行可行性论证。

3、公司除明确合作联系人外,尚未配备其他相应人员。

4、不排除经协议双方共同论证,因合作条件未成熟、或双方就具体合作事

宜无法达成一致、或未来协议履行出现重大障碍等原因终止本协议。因此,存在

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化股份”或“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9 日发布了《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本公司临 2016-03 号公告)。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签订战略框架协议公告格式指引》的有关要求,就该公告有关内容

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聚源”)股东结

中芯聚源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 万元,其中: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

海)有限公司持有 45%股权、丰惠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 15%股权、宁波月湖香

庄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持有 15%股权、上海芯齐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 2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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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

2、中芯聚源主要财务指标

经审计的 2014 年末财务指标:资产总额 9,458,618.04 元、归属母公司的所

有者权益 8,474,958.67 元、主营业务收入 7,083,333.30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974,958.67 元。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双方共同出资设立平台公司,其主要业务模式为包括但不限于引进国内外优

秀专业团队、技术实施新的电子化学材料发展项目;收购兼并有价值的电子化学

材料生产经营或技术服务领域的企业。同时,以新设平台公司为着力点,开展技

术、管理、人才交流培训等领域合作。

目前,尚属协议双方的合作意愿阶段。协议双方尚未就新设平台公司注册资

本规模、出资比例、资本金筹措、引进其他战略投资者、注册地、公司宗旨、经

营范围、发展战略、业务规划、公司治理机制、发展项目、整合标的、引进团队

及其技术成果的转化、以及其他相关具体合作事宜进行可行性论证;尚未就开展

技术、管理、人才交流培训形成具体合作方式。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对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

鉴于本项合作尚未实际开展,预计不会对本公司当年业绩产生影响。如后续

合作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

(二)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签订本协议,推进本项合作,有利于公司现有电子化学材料业务的发展,对

推进本公司转型升级积极重要意义。

本公司电子化学材料业务现由浙江凯圣氟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凯

圣”)和浙江博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博瑞”)2 家全资子公司负

责经营。其中:

浙江凯圣成立于 2003 年 6 月 6 日,注册资本 15,000 万元,企业性质为有限

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雷俊,注册地址为衢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

区念化路 8 号,经营范围:电子级氟化铵、缓冲氧化蚀刻液(BOE)生产(凭《安

全生产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 2017 年 9 月 19 日止);危险化学品批发(无仓

储)(具体品名详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6 年 11 月 3 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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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法律、

法规限制的除外,应当取得许可证的凭许可证经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浙江凯圣总资产 39894.92 万元(未经审计,合并

数,下同),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 14201.56 万元,201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

收入 16171.57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966.82 万元。目前,浙江凯圣经营

的湿电子化学品主要为氢氟酸、硝酸、硫酸、盐酸、双氧水、BOE、氟化铵、氨

水等,品质达到 ppt 级。主要客户包括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

上海宏力半导体制造有限公司、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马微电子股份

有限公司等。

浙江博瑞成立于 2014 年 12 月 18 日,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企业性质为有

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王绍勤,注册地址为衢州市柯城区雨丝

路 28 号 12 幢 101 室,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不带储存,具体品名详见《危

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8 年 7 月 2 日止);电子产品及电子材料的

技术开发和技术转让;电子产品、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

学品)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博瑞目前尚处项目建设期,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7879.56 万

元(未经审计,下同),净资产 7924.71 万元,2015 年 1-9 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0.43 万元,净利润-75.29 万元。

为了抓住我国信息产业发展机遇,满足电子化学材料国产化进程需要,本公

司已确立将自身打造为国内电子化学材料生产研发龙头企业作为发展目标及转

型升级的重要措施。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已计划分别投资 15,397.08 万元、

12,035.11 万元、80,106.94 万元实施高纯电子气体项目(一期)、高纯电子气体

项目(二期)、含氟特种气体项目(相关内容详见本公司 2015 年 8 月 25 日披露

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以此作为实施上述发展

战略的主要措施之一。

本公司除拓展现有电子化学材料业务外,还将本着开放发展、优势互补、互

利共赢原则,加强对外合作,构建本公司电子化学材料产业良好发展环境和空间,

以此加快本公司电子化学材料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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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本项合作与本公司现有发展战略、现有业务具有高度协同性,有利于

促进本公司电子化学材料产业健康快速发展,促进本公司转型升级。

四、重大风险提示

本次签订的协议为框架性协议,为协议双方的合作意愿及后续合作的依据。

目前,本公司尚未实际开展该项合作;尚未就该项合作的具体内容进行可行性论

证;除明确合作联系人外,尚未配备其他相应人员。不排除经协议双方共同论证,

因合作条件未成熟、或双方就具体合作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或未来协议履行出现

重大障碍等原因终止本协议。因此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本公司将积极与合作方就上述合作具体事宜进行论证、协商,力争本合作事

项尽早得到有效落实。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合作事项的相关进展或重大变化,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包括签订后续协议、协议变更、协议中止、协议终止、协议履行出现重大障

碍、协议履行完毕等。

本公司已披露本合作事项的补充公告,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1 月 20 日起复牌。

特此公告。

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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