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歌尔声学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
董事,对公司选举董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与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段会禄先生在公司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财务及管理经验,
选举段会禄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有助于推动公司业务发展,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段会禄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形,不存
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
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
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
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2、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
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
展的需要。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
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项目正常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
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
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
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3、公司拟终止家用电子游戏机配件扩产项目实施,使用募集资
金 196,655,877.31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资源,
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而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经营
业绩,更有效的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
长远规划和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及《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
4、公司预计 2016 年度与安捷利实业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不
超过 20,000 万元,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符
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歌尔声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平 肖星
肖志兴
二○一六年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