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隆精化: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20: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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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科隆精化

股票代码:300405

信息披露义务人: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住所: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2室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

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

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

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特说

明,下列词语之特定含义如下: 信息 指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披露义务人

一致行动人 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科隆精化、上市公司 指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通 过 大 宗 交 易 的 方 式 合 计 减 持 科 隆 精 化 459 , 000

本次权益变动 指

股,占科隆精化股本总额0.675%的权益变动行为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本报告书 指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注册地:苏州工业园区苏虹东路183号东沙湖股权投资中心14号楼202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罗飞

出资额:45887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20594000148867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合伙

主要经营范围: 从事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或个人的创业

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

合伙期限:2009年11月30日至2016年11月29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21700697908720

信息披露义务人总共有50个合伙人,其中出资额最大的有限合伙人,名称:

深圳市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比例为

19.79%。

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C座16层

主要负责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姓名:厉伟,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性别: 男,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深圳 ,未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

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主要是收回投资获取投资收益。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个月将根据市场

情况可能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

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总计270万股,占科隆精化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3.97%。

本次股份减持前,一致行动人持有科隆精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13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91%。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科隆

精化股票 400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股本 5.88%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方式减持本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459,000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675%。减持具体情况如

下: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平均价格或价格区间(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6.01.18 459,000 33.41 0.675%

合计 459,000 0.675%

2、 一致行动人分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的方式减持本公司无

限售流通股221,000股,上述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0.325%。减持具体情况如下:

减持日期 减持数量(股) 减持平均价格或价格区间(元/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2016.01 221,000 33.41 0.325%

合计 221,000 0.325%

3、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科隆精化 270 万股,占科隆

精化总股本的 3.97%。一致行动人直接持有科隆精化 130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股

本的 1.91%。信息披露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科隆精化 400 万股,占科隆精

化总股本 5.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 224.1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

股本的 3.2956%。一致行动人持有科隆精化 107.9 万股,占科隆精化总股本的

1.5868%。信息披露人与一致行动人,共同持有有科隆精化 332 万股,占科隆精

化总股本的 4.8824%。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科隆精化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

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发生变动首日(2016年01月18日)前六个月

内,未有买卖科隆精化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2、经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法定代表人: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01月18日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辽宁科隆精细化工股份 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万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有限公司 和七路36号

股票简称 科隆精化 股票代码 300405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广东省深圳市

中心(有限合伙)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增加□ 减少√ 不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化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

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270万股份,占科隆

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精化总股本的 3.97%。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深港优

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科隆精化270

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股本的1.91%。合计持有科

隆精化400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股本的 5.88%。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科隆精化

数量及变动比例 224.1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股本的 3.2956%。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深港优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107.9万股份,占科隆精化总股本

1.5868 %。合计持有科隆精化332万股份,占科隆

精化总股本的 4.882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是 □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

是 □ 否√

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 是 □ 否□

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 是 □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

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 否 □

苏州松禾成长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2016年01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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