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03 证券简称: 广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7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3日以书面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
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何海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监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公司监事会经过对公
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认真的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条件。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具体如下:
2.1 交易方案概述
2.1.1 交易方式、标的资产及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为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 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100%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或“标
的资产”)。其中,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Geoswift Holding”)持有目标公司 50%的股
份;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韦德投资管理有
限责任公司(下称“宁波韦德”)持有目标公司 25%的股份及宁波梅
山保税港区融畅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宁波融畅”)
持有目标公司 25%的股份。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2 交易价格、定价依据及支付方式
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并以公司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
标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共同协商确定
本次资产收购的价格。
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资产收购的价格初步确定为不超过 33,000
万美元(按照首次董事会召开日的前两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布
的第一个美元/人民币中间价,即 1 美元兑换 6.5637 元人民币),其
中,公司需支付股份对价不超过 16,500 万美元,预估需支付现金对
价为不超过 16,500 万美元,交易对方各自转让所持目标公司股份应
分别获得的转让对价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名 在目标公 预估转让对价 对价支付方式及金额
称 司的持股 现金对价 股份对价
比例(%)
1. Geoswift 50 不超过 16,500 万 不超过 16,500 万美 0
Holding 美元(折合人民币 元(折合人民币
Limited 108,301.05 108,301.05
(BVI) 万元) 万元)
2. 宁波韦德 25 不超过 8,750 万美 0 不超过 8,750 万
元(折合人民币 美元(折合人民币
57,432.38 万元) 57,432.38 万元)
3. 宁波融畅 25 不超过 7,750 万美 0 不超过 7,750 万
元(折合人民币 美元(折合人民币
50,868.68 万元) 50,868.68 万元)
合计 100 不超过 33,000 万 不超过 16,500 万美 不超过 16,500 万
美元(折合人民币 元(折合人民币 美元(折合人民币
216,602.10 108,301.05 108,301.05
万元) 万元) 万元)
最终交易价格将以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标的资产
评估报告所确定的标的资产评估价值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3 募集配套资金
公司拟向上海镜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达孜高鹄资
产管理有限公司-博元定增基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丰实鑫隆投资有限公司、康河成长壹号、杨爱华、黄超、李世祥、
任杭中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
币 124,000.00 万元,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认购对象名称或姓名 认购金额(万元)
1 上海镜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不超过 25,000
2 西藏达孜高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元定增基金 不超过 11,000
3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不超过 22,000
4 北京丰实鑫隆投资有限公司 不超过 13,000
5 康河成长壹号 不超过 5,000
6 杨爱华 不超过 20,000
7 黄超 不超过 12,500
8 李世祥 不超过 12,500
9 任杭中 不超过 3,000
合计 不超过 124,000
所募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和中介机构费用,如有
剩余用于补充上市公司流动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如果出现配套融资方案未能实施
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公司将以自有现金或自筹资金支付不足
部分的现金对价。
表决结果: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4 过渡期间损益的享有及承担
各方同意,目标公司自基准日至标的股份交割日期间产生的盈利
或其他原因增加的净资产,由公司享有;如产生亏损、或其他原因减
少的净资产,由宁波融畅、宁波韦德及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
按照其在本次交易之前持有目标公司的股份比例共同承担。且宁波韦
德或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 对其中任一方应承担的前述补偿义
务均负有连带责任。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5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根据《关于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协议书》(以下简称“《购买资产协议书》”)的约定,本次交易的交
割条件满足后,目标公司的交割应于交割日完成。
根据《购买资产协议书》的约定,该协议书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部分条款一经签订立即生效,
部分条款须于程序或手续全部完成/成就时立即生效。各方应当严格
按照该协议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协议。违约行
为指各方或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适当、充分履行本协议项下各自的义
务、责任、陈述、承诺或保证的行为或事件。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行
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在该协议及《盈利预测补
偿与奖励协议》(以下简称“《补偿协议》”)项下承担补偿责任所
遭受的损失,《购买资产协议书》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2 股份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交易包括购买资产发行股份部分(以下简称“资产收购的发
行”)和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部分(以下简称“配套融资的发行”)
两部分,发行方式均系非公开发行。
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在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 1.00 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 股份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3.1 资产收购股份的发行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向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对象为宁波融畅、宁波韦德。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3.2 配套融资股份的发行
本次配套融资发行股份的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上海镜
缨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达孜高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元
定增基金、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实鑫隆投资有限
公司、康河成长壹号、杨爱华、黄超、李世祥、任杭中。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4 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会议
决议公告日。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及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发行价格均为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
价的 90%,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为 25.39 元/股,公司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 25.39 元/
股×90%,即 22.85 元/股。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价格亦将作相
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
息为 D,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
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 ÷(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5 发行价格调价机制
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波动以及公司所处行业A股二级市场表现
变化等市场及行业因素造成的公司股价下跌对本次交易可能产生的
不利影响,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本次发行价格调整对象为募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交易标
的价格、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不进行调整。
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为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可调价期间为本次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股票复
牌交易满二十五个交易日起,至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前。
(a)可调价期间内,深证成指(399001.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
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9月2日收盘点数(即10,054.80点)跌幅超
过10%;或
(b)可调价期间内,中小板指(399005.SZ)在任一交易日前的
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公司因本次交易首次停
牌日前一交易日即2015年9月2日收盘点数(即6,849.94点)跌幅超过
10%;
上述(a)、(b)项条件中的“任一交易日”均指可调价期间内
的某同一个交易日。
可调价期间内,触发条件中(a)或(b)项条件满足至少一项的任一
交易日当日。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时,公司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十个交易日
内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募
集配套资金的股票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董事会决定对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调整价格为审
议调价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90%。
若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后续则不再对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
交易标的价格不进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进行调整,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不进行调整,募集配套资金
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 发行股份数量
2.6.1 资产收购股份的发行
公司购买标的资产发行股份的数量按以下公式确定:发行股份数
量=交易价格中公司应支付的股份对价/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如按照
前述公式计算后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对于不足 1 股的余
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不足 1 股部分对应的净资产赠予公司。
按照目前交易各方初步协商确定的标的资产交易价格中用股份支付
的对价不超过 16,500 万美元及发行价格 22.85 元/股预估,本次发行
的股份数量不超过 47,396,520 股,具体情况如下:
获得股份对价的金额
交易对方名 获得股份数
序号
称 量(股)
(美元) (折合人民币)
不超过
1 宁波融畅 不超过 7,750 万美元 不超过人民币 50,868.68 万元 22,262,002
股
不超过
2 宁波韦德 不超过 8,750 万美元 不超过人民币 57,432.38 万元 25,134,518
股
不超过
合计 不超过 16,500 万美元 不超过人民币 108,301.05 万元 47,396,520
股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6.2 配套融资股份的发行
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股份的数量为募集配套资金金额/本次发
行的发行价格,据此,公司向募集配套资金的特定对象发行股份不超
过 54,266,954 股,具体情况为:
认购方名称 认缴金额(万元) 发行的股份数量(股)
上海镜缨投资合伙企 不超过 25,000.00 不超过 10,940,919
业(有限合伙)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 不超过 22,000.00 不超过 9,628,008
份有限公司
杨爱华 不超过 20,000.00 不超过 8,752,735
北京丰实鑫隆投资有 不超过 13,000.00 不超过 5,689,277
限公司
黄 超 不超过 12,500.00 不超过 5,470,459
李世祥 不超过 12,500.00 不超过 5,470,459
博元定增基金 不超过 11,000.00 不超过 4,814,004
康河成长壹号 不超过 5,000.00 不超过 2,188,183
任杭中 不超过 3,000.00 不超过 1,312,910
合计 不超过 124,000.00 不超过 54,266,954
如按照上述公式计算后认购方所能换取的股份数不为整数时,则
对于不足 1 股的余股按照以下取整的原则处理,即不足 1 股部分对应
的净资产或资金赠予公司。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7 发行价格和数量调整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有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
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将对发行价格及发行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8 发行股份的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份均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 股份锁定安排
2.9.1 资产收购发行股份锁定期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要求并经各方友好
协商,宁波韦德及宁波融畅承诺,宁波韦德及宁波融畅各自通过本次
交易所获得的公司股份(即锁定股份)自公司本次股份发行结束之日
起36个月(“锁定期”)内不得转让。
公司应在前述锁定期届满后立即为宁波韦德及宁波融畅各自通
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公司股份(即锁定股份)办理锁定解除手续,但是
如发生《补偿协议》所规定的任何盈利预测补偿情形的,公司可暂不
办理上述锁定解除手续,直至交易对方与公司就《补偿协议》约定的
各项盈利预测补偿实施完毕止。
锁定股份的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办理。
宁波韦德及宁波融畅在本次交易中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所派生
的股份,如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之股份等也应遵守上述锁定安排。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9.2 配套融资发行股份锁定期
认购方通过本次发行获得的公司新发行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0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
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由公司新老股东共
同享有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1 审计评估基准日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12 决议有效期
与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议案
有关的决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如果公
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文件,则该有效
期自动延长至本次交易完成之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本次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交易的最终方案
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之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
宁波韦德在本次交易前与本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根
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宁波韦德可能通过本次交易成为
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且上述事项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发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宁波韦德构成公司
潜在关联方。
本次公司重大资产收购交易对方之一宁波融畅为公司关联方宁
波融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董事任杭中出资设立的
有限合伙企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宁波融畅为公司的关联方。
此外,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之一为公司董事任杭中,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任杭中
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对象黄超及李世祥均为公
司参股公司大连泊源科技有限公司的主要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公
司关联方。
综上,本次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暨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制作了《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广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预案》,《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会同本公告同时刊登于《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五)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拟与交易对方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
(BVI)、宁波韦德及宁波融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该协议书于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部分条款一经签订立即生效,部分条款须于
程序或手续全部完成/成就时立即生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六)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押记协议>的议案》
为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BVI)签署《股份押记协议》。依据《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的约定,公司配合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 ( BVI ) 将 公 司 未 来 所 持 目 标 公 司 的 75% 的 股 份 质 押 给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BVI)。在公司按照《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书》相关约定完成现金对价的支付及对宁波韦德股
份对价的支付后,Geoswift Holding Limited(BVI)配合公司解除
对前述股份的质押。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七)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盈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书>的议案》
为保证 Geoswift Asset Management Limited 预测的利润能够实
现,并建立相应防范及补偿措施,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交易对方
Geoswift Holding Limited(BVI)、宁波韦德及宁波融畅、签署《盈
利预测补偿与奖励协议书》,该协议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协议书》约定的生效条件全部成就或完成时同时生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八)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
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与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上海镜缨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西藏达孜高鹄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博元定增基金、
中邮创业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实鑫隆投资有限公司、康河
成长壹号、杨爱华、黄超、李世祥、任杭中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
认购协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九)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的安排,为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
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公司监事
会同意公司董事会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处理本
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一切有关事宜,包
括但不限于:
(1)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股东大会决议,
制定和实施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
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或调整相关标的资产价格、
发行方案、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支付现金金额、发行对
象等事项;
(2)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批准情况和市场情况,按照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的方案,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相关事宜;
(3)应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交易方案进行相应调整,批准、签
署有关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申报文件及其修改。修改、补充、签署
一切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协
议和文件;
(4)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内,若监管部门政策要求或市场条件
发生变化,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证券市场的
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的具体方案作出相应调整;
(5)办理本次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6)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发行结果,办理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以及办理有关政府审批和工商变更登记的相
关事宜,包括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授权聘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
计师事务所和评估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8)在法律、法规、有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
理与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有关的其他
事宜。
(9)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 12 个月内有效。
但如果公司已在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则
该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监事林晓帆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