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东 南: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说明

来源:深交所 2016-01-2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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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6-004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说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

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审慎、客观的分析,

就上述规定中的有关要求落实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及其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大幅增加,资

本实力得以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增强。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充实公司

的资本金,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和财务风险,公司资本结构更加合理。本次非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对比如下:

2016 年/2016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

总股本(万股) 93,918.01 123,030.09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万元) - 200,000.00

本次发行数量(万股) - 29,112.08

预计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304,011.77 505,061.77

权益(万元)

预计当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1,050.00 1,050.00

的净利润(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 0.00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1 0.009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0.35% 0.21%

1

净资产收益率(加权平均) 0.38% 0.34%

以上财务数据基于以下假设前提:

1、201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050 万元(取 2015 年业绩

预告 800-1300 万元的中间值),2016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 2015

年度持平。

该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该财

务数据仅用于即期回报下降风险提示,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

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在计算 2016 年发行后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净资产收益率时,假设本次非

公开发行工作在 2016 年期末已完成,据此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的全面影响。

3、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200,000.00 万元,未考虑发行费用。

4、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 6.87 元/股。本次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200,000 万元,按发行底价计算,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为

291,120,815 股。本次测算按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最终发行数量以经中国证监会

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进度,2016 年度暂不考虑本次募集资金项目收益。

上述测算未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

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

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年产 7.5 亿 Ah 锂离子储能动力电池

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产生效益后,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得到改善,

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将会得到进一步提高,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需要一定周期,建设期间股东回报主要通过现有业务及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新增收

益逐步实现;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公司摊薄后的即期每股收

2

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大幅下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

险。

三、保证此次募集资金有效使用、有效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

未来的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降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公司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通过加强募投项目

监管、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加大销售力度等措施,从而

提升资产质量、提高销售收入、增厚未来收益、强化回报机制,实现可持续发展,

以增强股东回报。具体情况如下:

1、加强对募投项目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将严格依照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

管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将在规定时间内与保荐机构及募集资金存管银

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2、加快募投项目建设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将用于投资年产 7.5 亿 Ah

锂离子储能动力电池建设项目。本次募投项目产能为 7.5 亿 Ah(2.5 亿单颗),

即可以配套汽车 10 万辆(2,500 颗/辆),产能规模有望位列国内前茅,而同时

18650 动力 3.1Ah 将开启国内动力高容量电池的新篇章。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

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实施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于 2014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

明确了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等,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

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

《公司章程》现行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已经落实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

3

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规定。公司在未来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强化投资者的回报机制。

4、加大销售力度,提升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规模

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动趋势,在现有优势产品基础上继续研制开发符合

市场需求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产品;通过加强广告投入、参加行业知名展览

会等多种方式积极开展品牌宣传,巩固公司产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的市场形象,

结合现有客户的良好口碑,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开拓市场;根据地区的竞争集中

度和区域性消费特点,制定相应的区域性营销策略,有步骤地增加直销布点、发

展新的经销商,逐步扩大现有经销商渠道及直接销售渠道,并统一协调两者的比

例均衡关系,实施营销组合;本次募投项目产品将采取先从中低端领域打开市场、

逐步发展高端客户,先满足国内市场、再探索出口国外的市场开发策略。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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