邦讯技术: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13:4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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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 0 一六年一月

1

声 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成

立。

2、本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每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每1万份为一个认购份

额基数。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份,资金总额不超过10,000

万元,具体金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筹资金

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具体包括:

(1)公司员工的自筹资金;

(2)公司控股股东张庆文以自有资金提供的借款,借款部分与员工自筹资

金部分的比例为1:1,借款期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4、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认购份额占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比例不超过45%,具体参加人数

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财富证券邦讯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暂定名,

最终以股东大会通过签订的资产管理计划合同为准,以下简称“畅盈8号集合资

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2.5亿份,资

金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畅盈8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邦讯技术股票、货币市场工具等金融监

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公司

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实际控制人戴芙蓉为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中优先份额的

权益实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6、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内,优先份额按照7.7%的年基准收益率

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获得收益。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

份额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市场指数跌幅。

7、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

持有标的股票。股东大会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

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8、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获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

最后一笔买入的标的股票过户至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畅盈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存续期为24个月,经全体委托人与管理人协商一致,可以

展期;本员工持股计划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9、按公司2016年1月15日的收盘价25.00元作为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全

部股票平均买入价格测算,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应股票总数约为1000万

股,约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6.25%,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

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最

终标的股票的购买情况目前还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

况为准。

10、公司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11、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

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3

目录

声 明 ...................................................................................................................................................... 2

特别提示................................................................................................................................................. 2

目录 ...............................................................................................................................................4

释 义 .............................................................................................................................................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6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6

(一)依法合规原则 ..................................................................................................... 6

(二)自愿参与原则 ..................................................................................................... 6

(三)风险自担原则 ..................................................................................................... 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7

(一)确定标准 ............................................................................................................. 7

(二)参加对象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 7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 7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 ..................................................................8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 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涉及标的股票规模 ............................................. 8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9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 9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 9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 10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 10

(五)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 10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 10

(一)持有人 ............................................................................................................... 10

(二)持有人会议 ....................................................................................................... 11

(三)管理委员会 ....................................................................................................... 13

(四)资产管理机构 ................................................................................................... 15

七、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 16

(一)发出通知征集候选人 ....................................................................................... 16

(二)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 ............................................................................... 16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其投资 .................................................................... 16

九、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 17

(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 17

(二)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 18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 19

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 19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 19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 19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 20

十一、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20

十二、其他 .......................................................................................................... 21

4

释 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文中作如下释义:

释义项 指 释义内容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指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邦讯技术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

持股技术、本计划、邦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讯技术 2016 年员工持股 划

计划

本计划、《员工持股计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

划》 计划》

畅盈 8 号集合资产管理

财富证券邦讯畅盈 8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计划、本集合计划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为参加员工持股计

管理委员会 指 划的持有人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选出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有权通过集合

标的股票 指

资产管理计划购买的邦讯技术股票

持有人会议 指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

《公司章程》 指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登记结算公司 指

元 指 人民币元

本计划的部分合计数在尾数上可能因四舍五入存在差异。

5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邦讯技术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了员工意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自愿、合法、合规地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目的在于完善核心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

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充分调动员工的积

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

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

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6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一)确定标准

1、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在公司或公司的全

资或控股子公司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2、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近两年未出现重大违纪违规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

(3)不含退休返聘及2016年即将退休的员工;

(4)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全职工作,领取薪酬,并签订劳动合同。

(二)参加对象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公司董监高人员5人,

具体为戴芙蓉、杨灿阳、郑志伟、王传世、张海滨。

序号 持有人 职务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1 戴芙蓉 副董事长、副总经理 1000 10%

2 杨灿阳 董事、副总经理 1000 10%

3 郑志伟 副总经理 800 8%

4 王传世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600 6%

5 张海滨 财务总监 600 6%

其他符合参与标准的员工不超过 25 人 6000 60%

合计 10,000 100%

员工具体参加人数及最终认购持股计划的金额以员工实际出资为准。每一位

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获得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三)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核实

公司监事会对持有人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7

公司聘请的律师对持有人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

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出具意见。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于参加对象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公司控股股东

张庆文以自有资金提供的借款。

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0,000万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分为

10,000万份份额,每份份额为1元。每1万份为一个认购份额基数,单个员工必须

认购整数倍份额基数。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以员工最后实际缴纳的

金额为准。

持有人应将认购资金一次性足额转入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账户。未按时缴款

的,该持有人则丧失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涉及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委托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管理,并全额认购由财富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财富证券邦讯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

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份额上限为2.5亿份,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

和次级份额,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购买邦讯技术股票、货

币市场工具等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

其他投资品种。公司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实际控制人戴芙蓉为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

理计划中优先份额的权益实现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

有标的股票。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所持有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

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

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

8

以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规模上限2.5亿份和公司2016年1月15日的收

盘价25.00元测算,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能购买的标的股票数量上限约为

1000万股,占公司现有股本总额的6.25%,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自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生效。

2、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应在6个月内完成股票的购买。

3、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4、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未有效延期的,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所获

标的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股票买入过户至畅盈8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名下之日起算。

2、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

深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30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3)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在决定买卖公司股票时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

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9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

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且持有人会议未作出有效的延长存续期的决议,

则本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满后,当本计划所持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

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五)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由管理机构、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优先份额商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员工持股计

划需就是否参与再融资认购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模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

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管理机

构行使股东权利。公司董事会负责拟定和修改本计划,并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其他相关事宜。本员工持股计划委托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管理。

(一)持有人

参加对象实际缴纳出资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成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

有人。每份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具有同等的合法权益。

1、持有人的权利如下:

10

(1)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享有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的权益;

(2)依照本计划规定参加持有人会议,就审议事项行使表决权;

(3)享有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计划规定的持有人其他权利。

2、持有人的义务如下:

(1)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的规定;

(2)按持有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承担员工持股计划投资的风险;

(3)遵守生效的持有人会议决议;

(4)承担相关法律、法规或本计划规定的持有人其他义务。

(二)持有人会议

1、持有人会议的职权

持有人会议由全体持有人组成,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权利机构。持有人均有权

参加持有人会议,并按持有份额行使表决权。持有人可以亲自出席持有人会议并

表决,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表决。持有人及其代理人出席持有人会议的

差旅费用、食宿费用等,均由持有人自行承担。持有人会议行使如下职权:

(1)选举和罢免管理委员会委员;

(2)审议批准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终止和存续期的延长;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

由管理委员会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是否参与及资金解决方案;

(4)制定和修订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规则;

(5)授权管理委员会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6)授权管理委员会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

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11

(7)授权管理委员会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8)其他管理委员会认为需要召开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

(9)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会议其他职权。

2、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

(1)首次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负责召集和主持,此后的持有人会议由

管理委员会负责召集,由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管理委员会主任不能履行职务时,

由其指派一名管理委员会委员负责召集和主持。

(2)公司董事会提出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方案;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离职、

连续三个月不能履行职务等不适合担任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情形;或者出现相关规

范性文件规定的需要持有人会议审议的其他事项的,应当召开持有人会议。

(3)召开持有人会议,会议召集人应提前5个工作日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通

知通过直接送达、邮寄、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提交给全体持有人。会

议通知应当至少包括:

①会议的时间、地点;

②会议的召开方式;

③拟审议的事项(会议提案);

④会议召集人和主持人、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及其书面提议;

⑤会议表决所必需的会议材料;

⑥持有人应当亲自出席或者委托其他持有人代为出席会议的要求;

⑦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⑧发出通知的日期。

如遇紧急情况,可以通过口头方式通知召开持有人会议。口头方式通知至少

应包括上述第①、②项内容以及因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持有人会议的说明。

3、持有人会议表决程序

12

(1)本员工持股计划每1元出资额为1计划份额,每1计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

(2)在现场开会的方式下,首先由召集人宣读提案,经审议后进行表决,

并形成会议决议;经召集人决定,可以采用通讯方式开会并进行书面表决;

召集人应在会议通知中说明持有人会议采取通讯方式开会和进行书面表决、书面

表决意见的寄交方式。

(3)每项决议应当经参加大会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及代理人所持有效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持有人对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

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5)持有人会议决议需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须按照《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6)持有人会议应当推举两名持有人参加计票和监票。持有人会议主持人

应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持有人会议应形成会议记录。

4、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3%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向持有人会议提

交临时提案,临时提案须在持有人会议召开前3日向管理委员会提交。

5、单独或合计持有员工持股计划10%以上份额的持有人可以提议召开持有人

会议。

(三)管理委员会

1、员工持股计划设管理委员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责,是员工持股计划的

日常监督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

利。

2、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均

由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主任由管理委员会以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选举

产生。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3

3、管理委员会委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员工持股计划负有

下列忠实义务:

(1)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员工持股计划的

财产;

(2)不得挪用员工持股计划资金;

(3)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或者资金以其个人名

义或者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4)未经持有人会议同意,不得将员工持股计划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员

工持股计划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5)不得利用其职权损害员工持股计划利益。

管理委员会委员违反忠实义务给员工持股计划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

任。

4、管理委员会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行使

以下职责:

(1)负责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

(2)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3)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

权利或者授权资产管理机构行使股东权利;

(4)负责与资产管理机构的对接工作;

(5)办理员工持股计划份额认购事宜;

(6)代表全体持有人暨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

(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对外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8)决策员工持股计划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归属;

(9)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14

5、管理委员会主任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持有人会议和召集、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2)督促、检查持有人会议、管理委员会决议的执行;

(3)管理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6、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召开会议,由管理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3日前

通知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

7、管理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管理委员会临时会议。管理委员会主任应

当自接到提议后5日内,召集和主持管理委员会会议。

8、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

(1)管理委员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管理委员会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2)管理委员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3)管理委员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4)管理委员会会议在保障管理委员会委员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

用传真等方式进行并作出决议,并由参会管理委员会委员签字。

(5)管理委员会会议,应由管理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管理委员会委员因

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管理委员会委员代为出席,代为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管理委员会委员的权利。管理委员会委员未

出席管理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6)管理委员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形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管

理委员会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四)资产管理机构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等监

管机构发布的资产管理业务规则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管理本员工持股计

划,并维护员工持股计划的合法权益,确保员工持股计划的财产安全。

15

七、管理委员会的选任程序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通过持有人会议选出3名管理委员会委员(包括管

理委员会主任),并成立管理委员会。选举管理委员会的程序为:

(一)发出通知征集候选人

1、持有人会议召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5个工作日向全体持有人发出会议通知。

首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应包括征集并选举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通知应说明在规

定期限内征集代表人候选人提名。该提名的征集至会议召开前1天截止。

2、单独或合计持有计划份额占计划总份额10%及以上的持有人有权提名代表

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应为持有人之一。代表人候选人的提名函(单独或合计持有

10%及以上份额的持有人签署)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召集人。

(二)召开会议选举管理委员会

1、持有人会议按持有人会议规则召开。召集人公布征集管理委员会委员候

选人结果,及有效征集的候选人情况。持有人每一元出资为一计划份额,每一计

划份额有一票表决权。持有人有权将所持表决票权全部投给任一候选人,但持有

人不得将所持表决票分别投给不同的代表候选人。

2、持有人会议推选2名持有人计票和监票。得票最多的3名候选人当选管理

委员会委员。

3、管理委员会的履职期限自当选之日起至员工持股计划终止。

八、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及其投资

1、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全额认购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畅盈8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的次级份额而享有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管计划)持有公

司股票所对应的权益;

16

2、存续期内为现金管理的目的,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可以投资固

定收益及现金类产品。

3、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独立于邦讯技术的固有财产。邦讯技术不得将员工

持股计划资产委托归入其固有财产。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

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员工持股计划资产。

九、员工持股计划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

(一)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的处置办法

1、存续期内,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不得退出或用于担保、偿

还债务。

2、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持有人未经管理委员会同意不得转让所持本计

划的份额,亦不得申请退出本计划。

3、收益分配:

(1)存续期内,持有人不得要求对员工持股计划的权益进行分配;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均为货

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存续期内,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按年支付优先级份额7.7%的年

基准收益率收益及本集合计划的管理费、托管费。当集合计划可分配的现金不足

以支付优先级份额收益、管理费及托管费时,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实际

控制人戴芙蓉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员工持股计划再行支付优先级份额

收益、管理费及托管费。

存续期内,当集合计划净值下跌导致员工持股计划需履行补仓义务时,由上

市公司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实际控制人戴芙蓉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员工

持股计划再行支付补仓金额。

(4)存续期满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时,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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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公司股票及其他固定收益类全部变现后,首先对优先级份额进行分配,支付优

先份额的本金,剩余收益向本员工持股计划分配。剩余收益向员工持股计划分配

时,需首先偿还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实际控制人戴芙蓉对其提供的财务资

助,其次按各持有人份额进行分配。

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持有人不得取得该事项发生后的收益分配和现金

资产分配,且不得行使份额对应的持有人会议的表决权等持有人权益。公司有权

取消该持有人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格,并将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权益按照

其认购成本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强制转让给管理委员会指定的具

备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格的受让员工,或者决定持股计划终止清算后,持有人

按其认购成本与份额对应的累计净值孰低的原则分取剩余资产:

(1)持有人辞职或擅自离职的;

(2)持有人在劳动合同到期后拒绝与公司或子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

(3)持有人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或子公司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

(4)持有人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规章制度而被公司或子公司解除

劳动合同的;

(5)持有人出现重大过错而被降职、降级,导致其不符合参与本员工持股

计划条件的。

(二)持有人所持权益不作变更的情形

1、存续期内,持有人职务变动但仍符合参与条件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

划权益不作变更。

2、持有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受影响。

3、持有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而退休的,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

及权益不作变更。

4、持有人身故,其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及权益不作变更,由其合法继

承人继续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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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管理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的处置办法

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算,并按持有人所持员工持

股计划份额占总份额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十、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协议主要条款

(一)资产管理机构的选任

1、经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讨论决定,选任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员工

持股计划的管理机构。

2、管理委员会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与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畅盈8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

(二)资产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

1、集合计划名称:财富证券邦讯畅盈8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2、类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3、目标规模:本集合计划规模上限为2.5亿份,资金总额不超过25,000万元,

按照1.5:1的比例设立优先份额和次级份额。

4、存续期限:本集合计划存续期为24个月,可展期。

5、封闭期与开放期:

推广期:本集合计划的具体推广期以管理人的推广公告为准。

封闭期:本集合计划为全封闭运作产品。封闭期内不办理参与、退出业务。

开放期:本集合计划全封闭运作,不设开放期。

流动性安排:本集合计划存续期内全封闭,没有流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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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资理念:本集合计划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

进行主动管理,力争实现委托人资产持续稳健增值。

7、特别风险提示:在本合同的存续期内的任何时间,按照本计划约定的本

合同提前终止的情形下,优先份额按照7.7%的年基准收益率按实际存续天数优先

获得收益。本集合计划终止时,本集合计划的净资产全部分配给优先级后,仍未

补足对优先级的本金及7.7%的年基准收益率收益,则次级份额持有人需对差额部

分进行补偿。若次级持有人未承担相应责任,则由本集合计划所投资的上市公司

控股股东张庆文及实际控制人戴芙蓉为本计划优先级投资本金及收益承担不可

撤消的连带担保责任。如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间和期限届满时,次级份额持有

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管理人有权直接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张

庆文及实际控制人戴芙蓉承担保证责任,代为履行所有次级份额持有人未履行的

本集合计划合同项下债务。对于次级份额而言,通过份额分级,放大了次级份额

的收益或损失,若市场面临下跌,次级份额的跌幅可能大于市场指数跌幅。

(三)管理费用计提及支付

1、管理费率:本集合计划的年管理费率为0.22%

2、托管费:本集合计划的年托管费为0.08%

3、业绩报酬:本集合计划不收取业绩报酬

4、其他费用:与本集合计划相关的审计费、律师费、印刷费、银行结算费

用、开户费、登记结算及相关服务费等集合计划运营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

十一、实行员工持股计划的程序

1、公司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

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应当就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

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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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监事会负责对持有人名单进行核实,并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是否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是否存在摊派、强行

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意见。

4、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对员工持股计划出具法律意见书。

5、董事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的2个交易日内,公告董事会决议、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独立董事意见等。

6、公司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并在召开股东大会前公告法律意见书。

7、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

8、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即可以实施。

十二、其他

1、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

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2、本员工持股计划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3、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邦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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