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开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9 12:1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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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007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通知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8

日以现场方式在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

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三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恩

臣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华梦阳先生、财务总监李玉玲女士列席了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开普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

措施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该措施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

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与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的相关要求以及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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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监事会同意修订《新开普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

《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

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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