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1 证券简称:华域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16-002
债券简称:13 华域 02 债券代码:122278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
569,523,80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价格:
15.75 元/股
3、预计上市时间:
2016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收盘后,本次发行特定投
资者认购股票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
行的 286,214,858 股股份自上市首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该部
分新增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向平安大华基金管
理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等 7 位投资者发行的合计
283,308,951 股股份自上市首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该部分新
增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7 年 1 月 14 日;前述预计可上市流通时
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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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汽集团)以其持有的上海汇众汽车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众公
司)100%的股权作价 4,507,884,019.69 元认购 286,214,858 股股份,
以上资产已过户完毕(具体参见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已披露的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其他新增股
份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1、2015 年 4 月 21 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相关事宜。
2、2015 年 5 月 21 日,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
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
委产权[2015]134 号),同意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3、2015 年 5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
4、2015 年 10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
会审核通过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
5、2015 年 11 月 13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5]2548 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573,162,940 股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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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股票的种类: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数量:569,523,809 股
3、发行价格:15.75 元/股
4、募集资金总额:8,969,999,991.75 元
5、发行费用总计:56,128,112.16 元
6、募集资金净额:8,913,871,879.59 元
7、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
安)
8、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
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2016 年 1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德师报(验)字(16)第 0102 号验证报告,确认截至 2016 年 1 月 5 日
止,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指定的发行专用账户(开户行:中国银
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账户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账号:
452059214140)收到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的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4,462,115,978.25 元;上汽集团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将持有的汇众公
司 100%股权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现持有汇众公司 100%
的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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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国泰君安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保荐与
承销费后的余额划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6 年 1 月 8 日,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了德师报(验)字(16)第 0103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 月 6 日,
上 汽 集 团 以 其 持 有 的 汇 众 公 司 100% 的 股 权 作 价 人 民 币
4,507,884,013.50 元认购 286,214,858 股,汇众公司股权于 2015 年 12
月 30 日完成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其他发行对象以现金人民币
4,462,115,978.25 元认购 283,308,951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 总 额 人 民 币 4,412,994,818.47 元 ( 已 扣 除 保 荐 承 销 费 用 人 民 币
49,121,159.78 元,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7,006,952.38
元)。扣除上述尚未扣除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净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8,913,871,879.59 元,计入股本人民币 569,523,809.00 元,计入资
本公积人民币 8,344,348,070.59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2016 年 1 月 15 日,本公司获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截至 2016 年 1 月 14 日收盘后,本次发行特定投
资者认购股票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
(四)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中,上汽集团以其持有的汇众公司 100%的股权
作价 4,507,884,019.69 元认购 286,214,858 股股份,以上资产已过户完
毕(具体参见公司已于 2016 年 1 月 4 日已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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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其他新增股份全部以现金认购,
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五)保荐机构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其关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中认为:上
市公司本次发行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以及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批复的要求。本次发行的定价和股票配售过
程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认购对象的选择公平、公
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
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在发行对象的选择方面,华域汽车遵循了市场化的原则,保证了
发行过程以及发行对象选择的公平、公正,符合华域汽车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
2、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公司本次发行的律师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在其关于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中认为:发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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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就本次发行取得了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符合相关中国法律法规的规
定;本次发行的发行过程符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结果公平、公正;本次发行的认购邀
请书及申购报价单、发行人与发行对象正式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等法
律文书未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内容合法、有效;本次
发行的发行对象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
的规定。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 569,523,809 股,未超过中国证监
会批复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573,162,940 股;发行对象
总数不超过 10 名,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要求。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锁定期(月) 预计上市时间
1 36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6,214,858 2019 年 1 月 14 日
2 12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746,031 2017 年 1 月 14 日
3 12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63,492,063 2017 年 1 月 14 日
4 12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0,735,873 2017 年 1 月 14 日
5 12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8,095,238 2017 年 1 月 14 日
6 12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682,539 2017 年 1 月 14 日
7 12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1,746,031 2017 年 1 月 14 日
8 12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811,176 2017 年 1 月 14 日
6
合计 569,523,809
前述预计可上市流通的时间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
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二)发行对象
1、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 563 号 1 号楼 509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102,556.6629 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虹
经营范围:汽车,摩托车,拖拉机等各种机动车整车,机械设备,
总成及零部件的生产、销售,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咨询服务业,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
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本企业包括本企业控股的成员企业,汽车租
赁及机械设备租赁,实业投资,期刊出版,利用自有媒体发布广告,
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业务)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公司的控股
股东。
2、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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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大厦酒店 01:419
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罗春风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
平安大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企业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 1333 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万放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
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
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
经营活动。)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4、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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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828-838 号 26F07、
F08 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段国圣
经营范围: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
与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所:平潭综合试验区管委会现场指挥部办公大楼一楼
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志辉
经营范围:证券资产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6、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上海市金陵东路 368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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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人民币 15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兰荣
经营范围: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7、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称: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7 号英蓝国际金融中心南楼三层
注册资本:人民币 18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弓劲梅
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中国
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8、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5 号、甲 5 号 6 层甲 5 号 601、甲
5 号 7 层甲 5 号 701、甲 5 号 8 层甲 5 号 801、甲 5 号 9 层甲 5 号 901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郭特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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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1)基金募集;(2)基金销售;(3)资产管理;(4)
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本次发行完成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仍为公司第一大股
东,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 2015 年 9 月 30 日,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2,583,200,175
股,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552,448,271 60.10% -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77,240,611 2.99%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1,964,113 2.40% -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1,008,300 1.20% -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团体分
19,119,258 0.74% -
红-018L-FH001 沪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国
16,641,000 0.64% -
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传统-普通保险
15,999,920 0.62% -
产品
11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通保
13,404,444 0.52% -
险产品-019L-CT001 沪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11,487,821 0.44%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
11,026,106 0.43% -
红-019L-FH002 沪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止 2016 年 1 月 14 日,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总额为 3,152,723,984
股,A 股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份数量(股)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38,663,129 58.32% 286,214,858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68,883,435 2.1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60,353,510 1.91% -
平安资产-工商银行-鑫享 3 号资产管
38,095,238 1.21% 38,095,238
理产品
泰达宏利基金-民生银行-泰达宏利价
31,746,031 1.01% 31,746,031
值成长定向增发 386 号资产管理计划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大华平
31,746,031 1.01% 31,746,031
安金橙财富 124 号资产管理计划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
31,674,521 1.00% 28,893,747
人分红-019L-FH002 沪
1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1,008,300 0.98% -
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普
19,644,783 0.62% 16,664,361
通保险产品-019L-CT001 沪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
19,047,619 0.60% 19,047,619
-普通保险产品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2,583,200,175 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 569,523,809 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 3,152,723,984 股。本次发行
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 569,523,809 569,523,80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 2,583,200,175 - 2,583,200,175
股份总额 2,583,200,175 569,523,809 3,152,723,984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资产总额与净资产总额将同时增加,有
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为公司的持续发
展提供良好的保障。
(二)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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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本次发行后公司净资产和总股本将有所增
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体现。随
着项目的实施,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得以提升,财务状况亦
将获得进一步改善。
(三)对公司现金流量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短期内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将大幅增加。未
来随着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开始运营,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得
以提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将得以增加,从而改善公司的现金
流状况。
(四)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
较完善的公司治理制度。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上汽
集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不会影响原有法人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独立性。公司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政
策的规定,进一步规范运作,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五、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德红
住 所:上海市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 618 号
保荐代表人:孙兴涛、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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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协办人:俞君钛
项目组成员:温治、陈是来、魏文婧、龙俏、张俊晖、黄天天
联系电话:021-38676666
联系传真:021-38674371
(二)联席主承销商
名 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 27 层及
28 层
项目负责人:魏奇
项目组成员:王晶、谢晶欣、章雨星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联系传真:010-65051165
(三)发行人律师
名 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住 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F408
负责人:郭斌
签字律师:陈鹤岚、傅扬远
联系电话:021-60452660
联系传真:021-61701189
(四)审计机构
名 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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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签字会计师:原守清、陈霄芸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联系传真:021-63350177
(五)资产评估机构
名 称: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889 号太平洋企业中心 19 楼
法定代表人:王小敏
签字资产评估师:王欣、孙业林
联系电话:021-52402166
联系传真:021-62252086
(六)验资机构
名 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法定代表人:曾顺福
签字会计师:原守清、陈霄芸
联系电话:021-61418888
联系传真:021-63350177
七、上网公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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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华域汽
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资报告》
(德师报(验)字(16)第 0103 号)、《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验证报告》(德师报(验)字(16)第
0102 号);
(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之审核报告》;
(三)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域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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