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鉴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要求,对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宜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未来公司如实施股权激励,本人承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
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本人承诺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