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16-005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于2016年1月12日以书面送达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议案,于2016年1月17
日上午8:30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监事会办公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
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婉仪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
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一、本次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
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对照公司
实际情况逐项自查后,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 发行方式及时间
本次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进行,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六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不超过 10 名,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自然人投资
者以及其他合法投资者等。具体发行对象将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发行对象申购
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
非公开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
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
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A 股股票交易总量)的 90%,即不低于 14.73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
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和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 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合计不超过 90,291,921 股,具体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
会或其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
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
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数量将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与
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 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除有关法律法规另
有规定外,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7. 股票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募集资金数额及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3,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以下项目:
投资金额 募集资金拟投资额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万元)
1 广州文化产业创新创业孵化园项目 32,000.00 30,000.00
2 增城国家文化产业基地项目(二期) 64,683.93 64,000.00
3 全国文化艺术教育中心建设项目 15,300.00 15,000.00
4 珠江乐器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00.00 2,000.00
5 补充流动资金 22,000.00 22,000.00
合 计 135,983.93 133,000.00
如果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上述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公司将通
过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
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在募集资金到位前,
公司可根据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
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9.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10. 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若公司
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
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详见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报告》
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其填补措施的议案》。
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
券日报》上的《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
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备查文件
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