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康生物: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8 18: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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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5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01月17日-2016年0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1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1月17日15:00至2016年01

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2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299号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255,016,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255,002,85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74.99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04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邹炳德先生、邹继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429,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邹炳德先生、邹继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29,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5,01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0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5,01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0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014,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0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

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美

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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