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6-005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01月17日-2016年01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1月1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01月17日15:00至2016年01
月18日15:00的任意时间。
4、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12日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299号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炳德先生
7、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3名,代表股份255,016,85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5.000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0名,代表股份255,002,850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74.996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名,代表股份14,000股,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0.0041%。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
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股东逐项审议,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
下议案:
1、《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邹炳德先生、邹继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7,429,3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涉及的公司关联股东宁波美康盛德投资咨
询有限公司、邹炳德先生、邹继华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7,429,35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7,429,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
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5,01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0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255,014,05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2,8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0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255,014,05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89%;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1%。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38,901,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28%;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
表决结果:经审议,表决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指派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
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所通过的决议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的《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美
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