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6 临-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东电力”、“本公司”)
第一大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公
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198,47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21%。
2016 年 1 月 18 日,本公司接到国投公司通知:
国投公司将其持有的闽东电力 49,0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的 13.14%,占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的 13.14%,占其持有本公司无限
售流通股的 24.69%)股权,质押给上海国泰君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用于向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 20000 万元融资,期限 1
年。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于 2015 年 4 月 8 日完成初始
交易,并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质押登记手续。现因国投公司提前交易回
购,该笔“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融资已于 2016 年 1 月 13 日完成回
购交易,并办理了相应的股权质押的解押手续。
上述股权质押情况详见 2015 年 6 月 20 日《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股权质押公告》(2015 临-14)。
截止目前,国投公司持有闽东电力 19847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股权,
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53.21%,无质押状态股权。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