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能股份: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18 12:0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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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发行数量和价格

(1)发行数量:293,478,251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发行价格:9.20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2,699,999,909.20元

2、认购对象认购的数量和限售期

认购数量 限售期

序号 发行对象

(股) (月)

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8,695,651 36

2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869,564 36

3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1,739,129 36

4 厦门路桥五缘投资有限公司 10,869,564 36

5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1,739,129 36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08,695 36

7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08,695 36

8 福建省长乐市长源纺织有限公司 32,608,695 36

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739,129 36

合 计 293,478,251 --

3、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已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1

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参与认购

的 9 位认购对象所认购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预计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9 年 1 月 14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4、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以现金认购,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

一、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能股份”、“公司”、“发行人”)2015 年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履行了以下程序:

1、201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鉴于中国(福建)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放弃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公司相应调减了本次发行对象、

发行股份数量、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发行方案于 2015 年 5 月 6 日经公司第八届董

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2、2015 年 5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与

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相关的议案。

3、鉴于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了派息

事项,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和股东大会对董事会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

股票事项的授权,公司于 2015 年 6 月 2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议案》。

4、2015 年 11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的申请。

5、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26 号),核准了本次发行。

(二)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证券的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发行数量:293,478,251股。

2

3、发行证券面值:人民币1.00元。

4、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2015年4月28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90%,即9.4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于2015年

6月24日实施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年末总股本1,258,347,323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51,669,464.60元。

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9.20元/股。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699,999,909.20元。

6、发行费用:人民币18,663,478.25元。

7、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81,336,430.95 元。

8、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

业证券”)。

9、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1)2016年1月11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110017号《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11日止,兴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共收到九名特定对象认购资金人民币贰拾陆亿玖仟玖佰玖拾玖万玖仟玖佰零

玖元贰角整(¥2,699,999,909.20),该等认购资金缴存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分公司本次发行的缴款账户。

(2)2016年1月12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

第110019号《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12日止,公司本次实际

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人民币普通股293,478,251股,每股发行价格9.20元,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2,699,999,909.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含保荐费、承销费、发行登记费、

律师费、验资费和信息披露费)人民币 18,663,478.2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681,336,430.95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贰亿玖仟叁佰肆拾柒万捌仟贰佰伍拾壹元

(¥293,478,251.00),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387,858,179.95元。

3

2、股份登记情况

2016年1月14日,发行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和认购对

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兴业证券作为福能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程参与了本

次发行工作,兴业证券认为:“本次发行经过了必要的授权,并获得了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的核准;本次发行过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本次

非公开发行的发行过程合法、有效;发行对象的选择公平、公正,符合公司及其全体股

东的利益,发行人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配售的认购对象的资格符合发行人 2015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发行方案发行对象的规定;认购对象的认购资金均来源其自

有或自筹资金,不存在接受他人委托进行投资并代为持有福能股份的情况,不存在直接

或间接接受福能股份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财务资助或者补偿的情况,

不包含任何杠杆融资结构化设计产品。认购对象均为境内法人,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所规定的登记备案范围内,无需履行相关的登记备案手续。

本次非公开发行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等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有效。”

2、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发行人律师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

“发行人本次发行已依法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发行对象具备认购本次发行股票

的主体资格;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业已生效;各发行对象与发行人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各发行对象之间除交通集团与福州港务系母子公司外,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

系;本次发行的发行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发行所确定的

4

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数额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发行人相关

股东大会决议的规定;发行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系自有资金或借款,不包含杠杆融资或分

级等结构化设计产品;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发行人及其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其关联方的情形。”

二、发行结果及对象简介

(一)发行结果

本次发行最终确认的发行对象及其获得配售的情况如下:

限售期 预计上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月) 市时间

1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8,695,651 36

2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869,564 36

3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21,739,129 36

4 厦门路桥五缘投资有限公司 10,869,564 36 2019 年

5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21,739,129 36 1 月 14

6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08,695 36 日

7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2,608,695 36

8 福建省长乐市长源纺织有限公司 32,608,695 36

9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1,739,129 36

合 计 293,478,251

(二)发行对象情况

1、三峡控股

公司名称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3月20日

注册资本 20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6号6层601室

法定代表人 金才玖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5

实业投资;股权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经营范围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2、交通集团

公司名称 福建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11月6日

注册资本 3,219,936,452.75元

注册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东水路18号东方花园1#楼102

法定代表人 李兴湖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国有资产及其资本收益管理,对外投资经营;对港口业、水路运输

业、道路运输业、物流等交通项目及配套设施的投资、开发建设、咨询

服务;货物运输代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废旧物资回收利用(不含危

经营范围

险化学品);五金、交电、化工(不含危险化学品)、钢材、建材、汽车

(不含九座以下乘用车)、矿石、有色金属、沥青的批发、零售、代购、

代销。

3、福州港务

公司名称 福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1年3月12日

注册资本 120,430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马尾港口路3号

法定代表人 陈剑钟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服务(经营地域:福州港);信息技术服务;

经营范围 工业生产资料(不含汽车、小轿车)批发零售、代购代销,对房地产业、

旅游业、港口业的投资、开发。

4、厦门路桥

公司名称 厦门路桥五缘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5年3月27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泗水道601号10层K单元

法定代表人 周斌

6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外规定的

经营范围 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外规定的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

规另外规定的除外)。

5、上汽投资

公司名称 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5月6日

注册资本 33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489号上汽大厦803室

法定代表人 陈志鑫

公司类型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实业投资,商务咨询,资产管理。

6、嘉实基金

公司名称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6月15日

注册资本 15,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46层06-08单元

法定代表人 邓红国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方正富邦

公司名称 方正富邦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7月8日

注册资本 20,000万元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1层9、11、12单元

法定代表人 雷杰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 基金募集,基金销售,资产管理和中国证监会许可的其他业务。

7

8、长源纺织

公司名称 福建省长乐市长源纺织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6年2月15日

注册资本 42,504万元

注册地址 福州长乐空港工业区(湖南片区)

法定代表人 郑永光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生产销售高档纺织品、高档针织品(无漂染工序);新型高科技纺

织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新型高技术纺织机械、电子设备、

经营范围 纺织原料、工艺美术品、鞋帽服装、建筑材料;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

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

外)。

9、平安资管

公司名称 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 2005年5月27日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环路1333号

法定代表人 万放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运用自有资金及保险资金;受托资金管理业务;与资金管理业

经营范围

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

上述发行对象与发行人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发行对象及其关联方最近一年与发行人无重大交易,未来没有交易安排。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 10 名股东变化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公司登记在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比例 条件股份数 股份 股份数量

(%) 量(股) 状态 (股)

8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

国有法人 969,863,611 77.07 969,863,611 -- --

任公司

南平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9,732,112 3.95 -- -- --

福建天成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18,895,512 1.50 -- -- --

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

国有法人 13,276,710 1.06 -- -- --

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信诚精萃成长混 其他 7,500,000 0.60 -- -- --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七组

其他 6,139,540 0.49 -- -- --

林彬 境内自然人 4,835,147 0.38 --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华安策略优选混合型 其他 4,739,903 0.38 -- -- --

证券投资基金

三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4,195,139 0.33 -- -- --

公司

交通银行-华安创新证

其他 4,087,004 0.32 -- -- --

券投资基金

合计 -- 1,083,264,678 86.09 969,863,611 -- --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股后,截止 2016 年 1 月 14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持股 质押或冻结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总数(股) 比例 股份 股份数

股份数量(股)

(%) 状态 量(股)

福建省能源集团

国有法人 969,863,611 62.50 969,863,611 -- --

有限责任公司

9

三峡资本控股有

国有法人 112,890,790 7.27 108,695,651 -- --

限责任公司

南平实业集团有

国有法人 49,732,112 3.20 -- -- --

限公司

方正富邦基金-包

商银行-紫金亿丰

其他 32,608,695 2.10 32,608,695 -- --

(北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福建省长乐市长 境内非国

32,608,695 2.10 32,608,695 -- --

源纺织有限公司 有法人

全国社保基金五

其他 32,608,695 2.10 32,608,695 -- --

零四组合

上海汽车集团股

国有法人 21,739,129 1.40 21,739,129 -- --

权投资有限公司

福州港务集团有

国有法人 21,739,129 1.40 21,739,129 -- --

限公司

平安资管-平安银

行-平安资产创赢

其他 14,739,129 0.95 14,739,129 -- --

5 号资产管理产

福建省交通运输

集团有限责任公 国有法人 10,869,564 0.70 10,869,564 -- --

厦门路桥五缘投

国有法人 10,869,564 0.70 10,869,564 -- --

资有限公司

合计 -- 1,310,269,113 84.43 1,256,341,862 -- --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 1,258,347,323 股,其中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公司 969,863,611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77.07%,为公司控股股东。

10

按照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 293,478,251 股计算,本次发行后福建省能源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持有福能股份的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62.50%,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发

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发行人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类别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持股总数(股) 持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969,863,611 77.07 1,263,341,862 81.4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88,483,712 22.93 288,483,712 18.59

三、股份总额 1,258,347,323 100.00 1,551,825,574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并以募集资金用于风电场项目建设及偿还借款,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带

来积极影响。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将相应下降,公司资本结构

将进一步改善;将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也有助于改善公司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风电场项目建设及偿还借款,有利于强化公司的

核心业务,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本次发行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保持不变,

不会导致公司业务和资产的整合。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治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

结构。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现

有法人治理结构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继续加强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四)本次发行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11

本次发行不会对公司的高管人员结构造成直接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会因本次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若公司拟调整高管人员结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履

行必要的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发行后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

关联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之

间产生同业竞争及关联交易。

六、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出具专业意见的中介机构情况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兰荣

保荐代表人: 谢威、郭丽华

项目协办人: 李蔚岚

办公地址: 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16 层

联系电话: 021-38281701

传真: 021-38281707

发行人律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王冠、何敏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

联系电话: 010-88004488

传真: 010-66090016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负责人: 朱建弟

经办注册会计师: 应建德、邵良明

办公地址: 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联系电话: 021-23280675

传真: 021-63392558

七、上网公告附件

12

1、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2、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配售对象合规性的核查意见;

4、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及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8 日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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