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 2016-007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关联方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力化
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海力”)、江苏
海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海力”)
本次担保金额及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拟在 2016 年度为山东海力及
其子公司江苏海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为山
东海力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 2 亿元的融资租赁担保业务,不包含已经本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为山东海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额度的担保
业务,也不包含已经为江苏海力提供的人民币 3 亿元、美元 0.4 亿元的担保(详见
2015-028 号、2015-050 号公告)。本次担保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一年。
截止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山东海力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4 亿元,为江苏海力提
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3 亿元、美元 0.4 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依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东
海力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存在互相提供担保的关系,山东海力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
已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贷款提供了担保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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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1 月 1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关联方
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意为山东海力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 2016 年度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
申请的授信、借款、票据、保理、信用证、融资租赁等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的担保(其中外币担保按折算为人民币的额度计算),担保方式包含但不限于保
证、抵押、质押。本次担保事项不包含已经为山东海力提供的租赁本金人民币 2 亿
元的融资租赁担保业务,不包含已经本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为山东海力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额度的担保业务,也不包含已经为江苏海力提
供的人民币 3 亿元、美元 0.4 亿元的担保(详见 2015-028 号、2015-050 号公告)。
本次担保有效期限为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
截止目前,公司已实际为山东海力提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4 亿元,为江苏海力提
供担保余额人民币 3 亿元、美元 0.4 亿元。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桓台县马桥镇大成工业区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氯气、烧碱、高纯盐酸、二氯乙烷、聚氯乙烯、电石渣、
氯化钡泥、环氧氯丙烷、氯丙烯、氯化氢、三氯丙烷、D-D 溶剂、氯化钙、甲酸钠、
石灰粉末、硝酸、苯、甲苯、二甲苯、环己酮、环己醇、己二酸、非芳溶剂、二元
酸、X 油、轻质油、C8、C9、重苯、十水硫酸钠、次氯酸钠溶液(含有效氯≥5%)、
氢气、己内酰胺、环己烷、环己酮肟、硫酸铵(不含过硫酸铵)、编织袋;丙烯仓储
中转(限分公司);并从事公司自产产品的销售及上述同类产品的进出口业务(不含
分销业务、许可证产品凭许可证生产经营),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禁止储存)的批
发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有效期限以
许可证为准)。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山东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135.19 亿元,总负债合
计为 101.84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88.5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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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39.69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72 亿
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山东海力总资产为 137.30 亿元,总负债合计为 101.55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86.5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 30.65 亿元;2015
年 1-9 月份实现营业收入 85.96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2 亿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大丰港经济区石化产业园
法定代表人:杨延良
注册资本:120,000 万元
经营范围:己二酸及其副产品精苯、硝酸、环己烷、甲苯、二甲苯制造;己内
酰胺及其副产品硫酸铵制造;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江苏海力经审计的总资产 41.10 亿元,总负债 28.92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6.22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2.18 亿元;2014 年度实现营业
收入 55.09 亿元,净利润 0.73 亿元。
截至 2015 年 9 月 30 日,江苏海力总资产为 41.02 亿元,总负债合计为 27.92
亿元,其中流动负债为 23.42 亿元,所有者权益为 13.10 亿元;2015 年 1-9 月份实
现营业收入 31.31 亿元,净利润 0.92 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杨延良先生持有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90.00%的股权,
目前博汇集团持有本公司 25.8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杨延良先生为本公
司的实际控制人。
博汇集团持有山东海力 19.00%的股份,同时杨延良先生持有科润投资 83.34%
的股权,而科润投资持有山东海力 53.00%的股份,杨延良先生为山东海力的实际控
制人;山东海力持有江苏海力 100%的股权,与江苏海力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因此本公司与山东海力、江苏海力为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山东海力、江苏海力为
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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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该担保尚需取得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在该担保取
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根据签署的具体合同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相关方的发展,依照互惠互利的原则,公司与山东海力及其子公司存在
互相提供担保的关系,山东海力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已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银行贷
款提供了担保支持。
山东海力及其子公司江苏海力目前经营状况稳定, 此次担保用于山东海力及其
子公司江苏海力的正常生产经营,风险相对较低,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未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权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目前,本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人民币 90,000 万元、美元 4,000
万元(本公司对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对本公司担保除外),子公司对本公司提供担保
额为人民币 45,000 万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为人民币 162,295.90 万元、欧
元 6,800 万元、美元 4,000 万元,合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297,295.90 万元、欧元
6,800 万元、美元 8,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38%,无逾期担
保。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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