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华药业: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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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2 证券简称:恩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2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收到公

司控股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恩华投资”)通知,恩华投资拟减

持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恩华投资持股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恩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94,503,0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09%,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股东: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2、减持原因:恩华投资为了解决其自身的资金需求,同时优化公司股东结

构,增加股票的流动性。

3、减持期间:自 2016 年 1 月 15 日—2016 年 7 月 14 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4、拟减持比例及数量:恩华投资此次拟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5.0%,

所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 24,258,341 股;若上述计划减持期间内有送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则做相应调整。

5、股份来源:原始股份及其孳生的送、转股。

6、减持方式: 大宗交易。

三、其他事项

1、关于股份锁定及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

(1)首次公开发行时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承诺期限届满

后,上述股份可以上市流通和转让。

(2)股份减持方面的承诺

1

2015 年 7 月 9 日,为了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公司控股股东恩华投资承诺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未来 6 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票。

恩华投资均履行了上述所作承诺,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

承诺的情况。

2、实施本次减持计划后,控股股东恩华投资持有的公司股份不低于

170,244,698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低于 35.09%,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3、恩华投资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

担保;最近一年内,恩华投资未受到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处分,

公司股票也未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等情形。

4、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情况,亦不

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况。

5、公司将督促恩华投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6、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

1、《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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