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9 股票简称:中金黄金 公告编号:2016-002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交易存在短期流动资金紧张和管理风险。
过去 12 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
关的交易累计 3 次,金额 57,826.93 万元。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加快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扩张,进一步优化、丰富
收入结构,公司拟与中国黄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公司)共同出资设
立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融资租赁公司(以下简称融资租赁公司)。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黄金集团)持有公司 50.02%的股份,为公司的
控股股东,香港公司为黄金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
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过去12个月公司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
关的交易累计3次,金额57,826.9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本
次交易不构成重大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中国黄金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企业法人
3、注册地:香港九龙尖沙咀广东道 30 号新港中心第 2 座 905 室
4、主要办公地点:北京
5、法定代表人:宋鑫
6、注册资本:36.5 亿元
7、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8、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9、香港公司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
单位:亿元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净利润
2012 年 99 72.5 21.8 6
2013 年 119 76 19 4.05
2014 年 175 85 19.2 1.4
(二)关联方关系介绍
黄金集团持有公司 50.02%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香港公司为黄金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出资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与香港公司拟以现金形式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分期
出资。公司出资2亿元,持股40%。
1
(一)公司名称: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融资租赁公司
(二)注册资本:人民币 5 亿元
(三)注册地点:深圳前海
(四)股东及股权结构:香港公司出资 3 亿元,持股 60%;公司出资 2 亿元,
持股 40%
(五)经营范围: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保理等相关业务
(六)出资方式:以现金形式,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分期出资。
四、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本次出资成立融资租赁公司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发生变化。公司将进一步
夯实产融结合发展模式,进一步优化经营模式,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通过出资
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控股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能够获得稳定安全的业务
来源和收益,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水平。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开展金融服务,
有利于公司实现产融结合协同效应,形成产业链竞争优势,提升公司长期抗风险能
力。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完成后,公司的总资产、净资产及负债规模不会发
生较大变化。
五、风险分析
(一)本次出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设立融资租赁公司事项将使公司流动
资金相应减少,从而增加了公司短期流动资金紧张的风险。本次投资的公司涉足融
资租赁行业,公司对于新业务的管理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
风险。
(二)公司将加强对融资租赁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融资风险的管理,健全
风险防范构架,强化客户信用风险管理,通过引进专业人才以及与专业金融机构的
合作,运用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六、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有
效审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中国黄金集团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的议
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率100%。关联董事宋鑫、刘
丛生、杜海青、王晋定、魏山峰、杨奇回避了对该事项的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声明: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
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项
议案审议需要履行关联交易表决程序。我们同意将《关于参与出资设立中国黄金集
团国际融资租赁公司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有利于公司实
现产融结合协同效应,形成产业链竞争优势,提升公司长期抗风险能力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是合法
的,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关联事项的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2
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七、 上网公告附件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参与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事前认可声明;
(二)关于公司参与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参与出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书面审核意
见。
特此公告。
中金黄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6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