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 号:临 2016—002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本次权益
变动前后,郭满金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格投资合计持有宏发股份的股份数量和
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6年1月14日,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新余
有格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格投资”)与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有格投资以协议转让方式向郭满金先生转让其所持有公司股
份4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7.52%)。
本次股份转让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转让前 本次转让后
股东名称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
有格投资 18258.14 34.32 14258.14 26.80
郭满金 4000 7.52
郭满金及其一致行动 18258.14 34.32 18258.14 34.32
人有格投资合计
本次转让前,有格投资持有宏发股份无限售流通股 182,581,449 股,占公司
总股本 34.32%。有格投资的股东系以郭满金先生为核心的 22 名自然人,其中郭
满金先生持有有格投资 11.24%股权,为第一大股东,与有格投资属于一致行动
人。另根据有格投资《公司章程》规定,有格投资股东以郭满金先生的意见为最
终意见,因此郭满金先生为有格投资及宏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本次转让后,郭
满金先生直接持有宏发股份 7.52%股权。本次协议转让前后,郭满金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有格投资合计持有宏发股份的股份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郭满金先
生均为宏发股份实际控制人。
(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
公司名称:新余有格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
注册资本:18462 万元整
注册号:35020020006549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主要经营范围:对产业的投资;对房地产业的投资;对农业、能源业的投资;资
产管理、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商务信息咨询(不含证券、期货及其他金融业务)
现任股东及持股比例:郭满金,持有公司11.24%的股权;陈珊珊,持有公司9.72%
的股权;丁云光,持有公司2.04%的股权;阮岳仁,持有公司2.86%的股权;李远
瞻,持有公司2.04%的股权;王皞,持有公司2.23%的股权;刘圳田,持有公司2.23%
的股权; 黄焕洲,持有公司0.12%的股权;林旦旦,持有公司0.78%的股权;黄
立军,持有公司1.77%的股权;蔡志颖,持有公司5.12%的股权;王琪,持有公司
3.53%的股权;边灿凤,持有公司6.19%的股权;陆震,持有公司7.07%的股权;
万慧琳,持有公司6.19%的股权;张仁义,持有公司6.19%的股权;林宝珠,持有
公司7.07%的股权;谭忠华,持有公司5.93%的股权;黄桂荣,持有公司4.42%的
股权;郭凡林,持有公司4.42%的股权;魏礼和,持有公司4.42%的股权;张青年,
持有公司4.42%的股权。
本次转让前有格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82,581,449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34.32%。
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在公司2012年重大资产重组及
非公开发行并上市时承诺:因重大资产重组认购的公司新发股份,自该股份登记
至名下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截至2015年10月23日,上述承诺已经履行完
毕。
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9 日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函的公告》,有格投资承诺:
“自有格投资持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解除限售之
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宏发股份股票。”
(二)受让方:郭满金先生,系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本公司董事长、总
经理,控股股东有格投资董事长,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直
接持有有格投资 11.24%股权,有格投资持有公司 34.32%股权(转让前),本次转
让前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
三、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一)股份转让数量及比例
公司控股股东有格投资与郭满金先生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有格投资以协
议转让方式向郭满金先生转让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 400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
7.52%)。
(二)股份转让价款与付款安排
有格投资将其合法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52%计40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
让给郭满金先生,股份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2.10元,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
884,000,000元。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一年内,郭满金先生需将股份
转让全部价款支付给有格投资。
(三)协议签订日期:《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期为2016年1月14日
(四)生效时间及条件:协议由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协议签署后,双方配合上市
公司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份转让登记手续。
(五)承诺事项:在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完成后,郭满金先生将遵守有格投资于
2015 年 7 月 8 日的承诺,即:自有格投资持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解除限售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宏发股份股票”。
四、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前,有格投资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182,581,449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4.32%)。有格投资的股东为以郭满金先生为核心的22名
自然人,其中郭满金先生持有有格投资11.24%股权,为第一大股东。另根据有格
投资《公司章程》规定,有格投资股东以郭满金先生的意见为最终意见,因此郭
满金先生为有格投资及宏发股份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转让后,有格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142,581,449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26.80%),仍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转让后,郭满金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4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7.52%), 与有格投资属于一致行动人,通过直接和间接的方式控制本公司
34.32%的股份。
本次协议转让前后,郭满金及其一致行动人有格投资合计持有宏发股份的股
份数量和比例均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
本次股份转让前,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郭满金先生
11.24%
有格投资
34.32%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结构图如下:
郭满金先生
11.24%
7.52%
有格投资
26.80%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五、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根据
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编制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股份转让事宜的进展情
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在本次协议转让交易完成后,郭满金先生将遵守有格投资于 2015 年 7
月 8 日的承诺,即:“自有格投资持有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解除限售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宏发股份股票”。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郭满金》
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有格投资》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