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10 证券简称:西安旅游 公告编号:2016-01号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于 2015 年 3 月 13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使用合计不超过 30,000 万元的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在此限额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用于投资的委托理财
产品仅限于低风险理财产品,不包括以股票、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
资标的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3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的《关于利用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购买了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长安
信托宝盈 1 号开放式单一资金信托(二期)理财产品 ,现就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长安信托宝盈 1 号开放式单一资金信托
2、产品编码: 信单宝盈(1)15310124
1
3、产品类型:事务管理类
4、币种:人民币
5、投资范围:
信托资金用于向咸阳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
“咸阳城投”)发放贷款。咸阳城投是经咸阳市政府同意成立,由咸
阳市国资委单独投资设立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65,000
万元。公司主要职能是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进行国有资产投资及管
理。
6、购买理财产品金额:人民币 8,000 万元
7、预期年化收益率:9.5% /年
8、产品收益起计日:2016 年 01 月 15 日
9、产品期限:信托总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每期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自信托生效日起计算。
10、信托利益分配:每个自然年度的 6 月 20 日及 12 月 20 日为
信托利益计提日,受托人于每个信托利益计提日足额收到当期信托收
入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向受益人分配当期信托利益。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受托方介绍
名称: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成程
注册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23-24
层
2
通讯地址:西安市高新区科技路 33 号高新国际商务中心 23-24
层
联系方式:029-87990899
传真:029-68682248
13、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
系
二、风险提示
1、法律政策风险
国家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产业政策、投资政策、相关法律
法规的调整以及经济周期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对信托利益的实现产生
影响。
2、市场及利率风险
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等因素,可能对债务人的经营及还款能力
产生一定的影响,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3、经营风险
信托存续期,融资方出现经营不善等情况,可能无法履行其还本
付息义务,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4、管理风险
由于受托人的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以及受托人无法有效监
控的交易主体的违约行为,可能会影响受托人在管理信托财产的过程
中对相关信息的占有和经济形势的判断,从而影响信托利益的实现。
5、信用风险
3
如果信托到期,债务人因任何原因不愿或不能履行还款义务,将
对信托利益的实现产生较大影响。
6、不可抗力及其他风险
除上述提及的主要风险以外,战争、动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
因素和不可预料的意外事件的出现,将会严重影响经济的发展,可能
对信托利益的实现产生影响。
三、风险应对措施
1、咸阳纺织集团有限公司同意为受托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全部
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受托人签署《保证合同》。
2、《保证合同》办理强制执行公证。
3、公司发生委托理财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投资申请,申
请中应包括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
投资期限、风险评估和可行性分析等内容,经公司党政联席会讨论,
根据公司资金使用情况,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情况下,拟定
委托理财资金的计划和额度提交董事会审议,如超过董事会权限,应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董事长负责组织经营层进行具体实施。
4、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
情况进行审计、核实。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5、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必要时由二名以上
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
计。
6、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
4
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
活动。
7、公司委托理财应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在
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委托理财的风险控制及损益情况。
四、 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自有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影响公司
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
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
五、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利用自有资金累
计购买理财产品且尚未到期的余额共计 22,000 万元(含本次购买的
8,000 万元)。本次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授权范
围内。
六、备查文件
公司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长安信托宝盈 1 号
开放式单一资金信托信托合同》。
特此公告。
西安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