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62 股票简称:京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于 2015 年 11 月 25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5]2729 号”文核
准,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6 亿元的公司债券。信
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
XYZH/2015BJA10132 号验资报告,证明公司已于 2015 年 12 月 14 日收到扣除承
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金额 15.83 亿元。
二、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
为规范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
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支
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和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在监管银行开设募集资金及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
账号为 11110801040198333,根据相关规定完成募集资金划付手续后,该专户募
集资金存储金额将不超过 160,000 万元(募集资金总额)。该专户仅用于公司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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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015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及偿债保障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于房地产和金融业务等深圳证券交易所限制
使用用途。募集资金是指发行人通过发行本次债券募集,扣除承销佣金等发行费
用后的全部款项。偿债保障金是发行人为保证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按时足额
支付本次债券到期应偿还的本金及利息而设置的专项偿债保障金。
2、公司与监管银行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
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国信证券作为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工作
人员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国信证券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受托
管理协议等规定,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
其监督权。公司与监管银行应当配合国信证券的调查与查询。
4、公司授权国信证券指定的工作人员可以随时到监管银行查询、复印公司
专户的资料;监管银行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国信证券工作人员向监管银行查询公司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
身份证明。
5、监管银行当月(每月 5 日前,遇节假日顺延)向公司出具上月对账单,
并抄送国信证券。监管银行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监管银行连续三次未及时向国信证券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国信证
券查询与调查专户资料情形的,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专户。
7、本协议自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
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注销且国信证券督导期结束之日起失效。
特此公告。
北京威卡威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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