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广通:关于转让中国有线10.99%股权的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1-1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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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764 股票简称:中电广通 编号:临2016-003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中国有线10.99%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参股公司中国有线电视

网络有限公司 10.99%的全部股权,受让方为中国广播电视网

络有限公司,转让价款为 17,723 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中电广通已获得国资委关于本次股权转让的批准,本次交易尚

需经过交易对方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一)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广播

电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广电)转让所持有的中国有线电

视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有线)10.99%的股权。交易双方于

2015 年 11 月 16 日签署了《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广播电视

网络有限公司关于转让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10.99%股权之股

权转让协议》,双方协议转让价格为 17,723 万元,该部分股权账面价

值为 19,196 万元,增值率为-7.67%。

(二)本次股权转让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一致

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公司已经依法召开董事会审议、表

决,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2、本次股权转让采用双方协议价格,该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股权转让将优化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促进主营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国有

线电视网络有线公司国有股权协议转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

[2015]1349 号),同意本次国有股权转让事项。交易生效尚需经过交

易对方有权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情况

(一)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线公司成立于 2014 年,是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国有独资文化企业,由财政部代表国务

院履行出资人职责,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组建和代管,注册资

本 45 亿元,注册地为北京市西城区灵境胡同 42 号,主要办公地点为

北京市西城区白云路 10 号,法定代表人赵景春。中国广电作为全国

有线电视网络参与三网融合的市场主体,主要从事有线电视网络规

划、建设、运营和维护,全国有线电视网络互联互通业务,广播电视

传输、分发业务,广播影视节目制作、传送业务,有线电视运营支撑

等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维护等;基于全国有线电视网络开展三网融合

业务,包括互联网视听节目传输服务、固定网的基础电信业务和增值

电信业务等。

(二)2014 年度,中国广电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利润总额 298.54

亿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广电资产总额 25 亿元,净资产

25 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为公司持有的中国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

10.99%股权,该部分股权为 2012 年公司在与中国有线的法律诉讼中

胜诉后以债权转股权方式形成,其中 191,14.3151 万元计入注册资本,

81.7515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19,196.0666 万元;该部分股权

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

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权益的其

他情况。

(二)中国有线是从事业单位转制而来的国有企业,前身为广播

影视信息网络中心,目前是国家广电总局直属、由中央电视台管理的

企业,注册资本 17.4 亿元。中国有线主要运营国家广电光缆干线网,

是全国唯一的专业级跨区域广播电视光缆传输运营商,主要业务包括

节目传输、电路传输和数据传输等。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广播影视信息网络中心持股 49.13%,中

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5.86%,海南省文化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持股 12.31%,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国际广

播电台分别持股 0.57%,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99%。对于

本次公司转让中国有线股权,其他股东放弃有限受让权。

(三)2014 年度,中国有线实现营业收入 8.9 亿元,净利润 1516

万元;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有线资产总额 36 亿元,负债总

额 19.4 亿元,净资产 16.6 亿元。以上数据经北京明光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并出具保留意见(明光专审字〔2015〕033 号)。交易各方已对

审计、评估结果、交易价格达成一致意见,因此非标意见所涉事项不

会影响本次股权转让。

(四)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根据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的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通评报字〔2015〕332 号),截至资产评

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中国有线经审计后的总资产账面价值

为 359,992.86 万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194,173.76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

值为 165,819.10 万元。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的中国有线总资产评估值

为 338,146.57 万元,负债评估值为 194,173.76 万元,股东全部权益评

估价值为 143,972.81 万元,增值率为-13.17%。中国有线 10.99%国有

股权对应评估值为 15,822.61 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11 月 17 日,公司发布了《临 2015-021 关于转让中国有

线股权进展情况公告》,对《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进行了公告,

截至目前,未签署任何补充协议。

五、股权转让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中电广通所持有的中国有线股权帐面列示金额:

191,960,666.23 元,协议转让金额:177,230,000 元。根据会计谨慎性

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730,666.23 元。本次股权转让将导致

2015 年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减少 1,473 万元,2016 年协议执行

完毕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增加 17,723 万元;同时,将优化

公司资产结构,盘活存量资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促进主营业务发

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电广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0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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