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63 证券简称:三湘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为
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协议基本情况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湘股份”或“公司”)持有 100%股权之全
资子公司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鼎置业”)拟以其自有的崇明县
陈家镇 1 街坊 3/8 丘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提供抵押,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贷款期限伍
年。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拟为湘鼎置业上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担保
事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决议
的形成和签署人数均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尽管本次担保为本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及按照
《上市规则》要求,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上海湘鼎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3 年 11 月 11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前裕公路 199 号 7 幢 432
法定代表人 芮永祥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崇明县陈家镇滨江休闲运动居住社区 8 号地块内从事商业、住
宅(别墅除外)及附属设施的开发、经营、出租、出售,物业管理,房
产咨询(除中介),停车场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三)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2015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98,494.11 79,884.16
负债总额 5,003.61 30.41
净资产 93,490.50 79,853.75
2015 年 1 月-9 月(未经审计) 201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 0
净利润 -223.25 -147.13
该公司不存在担保、抵押、诉讼的事项,信用评定良好。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1月14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序 担保债务 担保方
担保债权人 担保人 被担保人
号 余额 式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上海三湘祥腾湘麒投资 13,400 万 连带责
1
公司上海分行 司 有限公司 元 任保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12,800 万 连带责
2 上海城光置业有限公司
公司上海分行 司 元 任保证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上海湘海房地产发展有 14,800 万 连带责
3
公司上海分行 司 限公司 元 任保证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14,500 万 连带责
4 有限公司上海松江 上海湘南置业有限公司
司 元 任保证
支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连带责
5 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 1,120 万元
司 任保证
市分公司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16,500 万 连带责
6 有限公司上海松江 上海城光置业有限公司
司 元 任保证
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 连带责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上海湘骏置业发展有限 75,000 万
7 公司上海市杨浦支 任保证
司 公司 元
行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连带责
华能贵诚信托有限 三湘(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三湘海农资产管理 99,950 万 任保证
8
公司 上海湘盛置业发展有限公 有限公司 元
司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 上海三湘(集团)有限公 上海中鹰置业有限公司 13,860 万 连带责
9
公司上海分行 司 元 任保证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 沈阳第一冷冻机有限公 1,337.32 连带责
10
天龙支行 限公司 司 万元 任保证
中国建设银行沈阳 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 沈阳和光电子技术有限 210.91 万 连带责
11
分行 限公司 公司 元 任保证
其中第10、11项系依据此前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重组各方所签署的重组协议
(2009年),需由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债务。
三湘股份及控股子公司未对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除前述重大资产
重组前需由西藏利阳科技有限公司所承接的债务外,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
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四、董事会意见
湘鼎置业为三湘股份之全资子公司。湘鼎置业资产质量、经营情况、信用状
况良好,对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
上市公司产生不利影响,本担保事项不存在提供反担保的情况,且湘鼎置业以其
自有资产提供抵押。因此,为支持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
项。
独立董事郭永清、丁祖昱、石磊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上述担保事
项。
五、其他
本次担保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三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