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北钢铁 公告编号:2016-001
债券代码:112164 债券简称:12 河钢 01
债券代码:112166 债券简称:12 河钢 02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于 2016 年 1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1 月 8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
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9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
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公
司拟于境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为: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50 亿元,可一次或分期发
行。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
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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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原股东配售。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改善债务结构、偿还公司债务及补充营
运资金中的一种或多种。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
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
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担保条款
本次债券无担保。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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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
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
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
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
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
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
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终止发行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聘请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3)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事宜;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
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
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
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6)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
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7)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8)本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
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刘贞锁为本次发行的获
授权人士,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
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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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
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为: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两项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的预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定
于 2016 年 2 月 2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具体事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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