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18 证券简称:友邦吊顶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北京知识
产权法院送达的《行政判决书》,涉及公司“顶棚内置式家电分体安装方法及其
装置”(专利号为 ZL 200410025046.5)的中国发明专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 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嘉兴美尔凯特卫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尔凯特”)于 2014 年 11
月 6 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
请求,要求对公司拥有的“顶棚内置式家电分体安装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
ZL 200410025046.5)发明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2015 年 5 月 8 日,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 25872 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
定书》,认为“顶棚内置式家电分体安装方法及其装置”发明专利不具有创造性,
决定对该专利宣告专利权全部无效。具体内容参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0 日在指
定媒体披露的《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21)。公司已于 2015 年 7 月 27 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二、 本次诉讼进展
2015 年 12 月 25 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专利复审
委员会作出的被诉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查程序合法,依法予以
维持,驳回原告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鉴于公司对已有授权专利的法律权益保护极为重视,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准
备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本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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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义务。
三、 该事项对公司业务及业绩的影响
即使该“顶棚内置式家电分体安装方法及装置”发明专利最终被宣告无效,
该专利所保护的技术方案将成为公开的技术,但该技术方案依然可以为本公司所
使用,因此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始终致力于技术、产品的创新,坚持以创新带动企业发展。截至目前,
公司已获得 590 余项授权专利,另有 90 余项正在申请中。
四、 备查文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行政判决书》((2015)京知行初字第 4453 号)
特此公告。
浙江友邦集成吊顶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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