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10 证券简称:三钢闽光 公告编号:2016-011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收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的正式书面文件,公司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不予核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
书面文件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6-001)。
鉴于公司继续推进重组有利于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同时也有利于减少公司与控股股东福建省三钢(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开始停牌,并于 2016
年 1 月 11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推进重大
资产重组工作的议案》。2016 年 1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公司
拟采取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三钢集团资产包、三明化工部分土地使用权,
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交易”)。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三钢集团非公开发
行 365,481,149.00 股并支付现金 80,000.00 万元购买三钢集团拟转让标的资
产及负债;拟向三明化工非公开发行 17,506,763.00 股,购买三明化工部分土
地使用权。公司拟向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募集配套资金 300,000.00 万元,不超过交易价格的 100%,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
用后全部用于三钢闽光物联云商项目、部分交易价款的现金支付、一高线升级改
造工程项目、65MW 高炉煤气高效发电工程项目、偿还银行借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其中,三钢闽光物联云商项目 60,000.00 万元、部分交易价款的现金支付
80,000.00 万元、一高线升级改造工程项目 25,000.00 万元、65MW 高炉煤气高效
发电工程项目 15,000.00 万元、偿还银行借款 9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30,000.00 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的 50%。
本次交易由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配套融资两部分组成。本次配套
融资的生效和实施以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生效为条件。三钢闽光
向三钢集团、三明化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资金的成功募集为
前提。如配套融资未能实施,三钢闽光将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现金对价。
具体方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发布的《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根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相
关规定,如公司本次重组事项停牌前股票交易存在明显异常,可能存在因涉嫌内
幕交易被立项调查,导致本次重组被暂停、被终止的风险。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钢闽光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