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来源:上交所 2016-0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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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资设立并购基金的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把握市场发展的机会,实现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航空”或

“公司”)的产业规模扩张与经营业绩的外生性聚合增长,公司拟参与设立并购基金

合伙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㈠ 基本情况

公司或其指定机构拟与海航航空(开曼)地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英文名称:HNA

Aviation (Cayman) Ground Services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以下简

称“海航地服(开曼)”)、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航空”)或其指定

机构以及大地创富(海口)地面服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以下简称

“大地创富(海口)”)共同出资设立海航航空(开曼)地服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海航地服开曼基金”或“本基金”)。本基金总规模为 45 亿元人民

币,其中公司拟出资 9 亿元人民币作为本基金的有限合伙人之一,占本基金总规模的

20%。本基金主要在航空上下游产业链或航空辅业等领域进行投资。

㈡ 交易目的

公司参与认购并购基金,目的是通过产业资本与金融资本的结合,充分发挥公司

在产业链整合与管理方面的经验与优势,利用并购基金平台为公司主营业务寻找能够

补充产业链缺口、提升产业结构、跨区域发展的潜在并购对象,通过项目并购与整合,

实现上市公司的产业规模扩张与经营业绩的外生性聚合增长。

㈢ 关联关系

1、本基金的普通合伙人海航地服(开曼)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航空(香港)

有限公司与海航航空的全资子公司海航航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以及海航集团(国

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国际”)的全资子公司 Glaucus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共同出资成立,持股比例分别为 20%、50%及 30%。

2、公司股东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为海航航空的控股股东,

持有海航航空 61.67%股权。公司股东海航集团为海航国际的控股股东,持有海航国

际 91.09%股权。

3、海航航空为大地创富(海口)地面服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

伙人,出资 1 元人民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地创富(海口)的有限合伙人,

出资 5 亿元人民币。

上述设立并购基金的合作方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对外投资行为构成关

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董

事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公司董事辛笛、牟伟刚和谢皓明已回避表决。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㈠ 一般合伙人(GP)

海航航空(开曼)地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注册地址:开曼群岛

2、企业性质:有限合伙

3、法人代表:刘道骐

4、注册时间:2015 年 7 月 14 日

5、注册资本:50,000 美金

6、经营范围:通过收购、控股、发行标的证券或对标的证券进行其他配置获得

收益;现金方式的短期闲置资金投资;及法律批准的其他经营业务。

7、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海航航空(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5,000 50%

2 Glaucus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Co., Ltd. 3,000 30%

3 海南航空(香港)有限公司 2,000 20%

8、管理关系及其他利益说明

海南航空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李瑞先生在海航地服(开曼)任董事职务,海南航

空与基金管理公司不存在相关利益安排。

㈡ 有限合伙人(LP)

LP1:海航航空集团有限公司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2、法人代表:陈文理

3、注册地址:海口市海秀路 29 号海航发展大厦

4、注册时间:2009 年 01 月 19 日

5、注册资本:1,135,000 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航空运输相关项目的投资管理;资本运营管理,资产受托管理,

侯机楼服务和经营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

7、股权结构:海航集团有限公司 61.67%、天弘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62%、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20.70%

LP2:大地创富(海口)地面服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核准

登记为准)

1、企业性质:合伙企业

2、注册资本:500,000,001

3、经营范围:机场地勤服务,投资管理(金融、融资、期货、证券、保险业务

除外)。

4、股权结构:海航航空为大地创富(海口)地面服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的普通合伙人,出资 1 元人民币;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大地创富(海口)的有限

合伙人,出资 5 亿元人民币。

三、基金的基本情况

㈠ 基金名称:海航航空(开曼)地服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㈡ 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并购基金总规模为 45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美元。

并购基金各方出资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出资金额(亿元) 出资比例(%) 资金来源

海航地服(开曼) 普通合伙人 0 0 --

大地创富(海口) 优先级有限合伙人 5 11.1% 自有资金

海南航空或指定机构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9 20.0% 自有资金

海航航空或指定机构 劣后级有限合伙人 31 68.9% 自有资金

㈢ 管理模式

1、由 GP 决定重大决策。

2、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本基金(有限合伙企业)并未设立合伙企业层面的投

资决策委员会。

3、聘用中介机构完成财务、法律及商业调查。

㈣ 基金投资方向

航空上下游产业链或航空辅业。

㈤ 基金存续期限

本并购基金存续期 5 年,其中第 3 年末,经合伙人会议通过,投资期限可提前到

期。

㈥ 基金托管银行

暂定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以最终审批为准。

㈦ 基金收益分配

存续期满后,按以下顺序对基金收益进行分配:优先级有限合伙人资本返还,并

在非复利基础上按本金的 6%/年获得回报;劣后级有限合伙人资本返还,并在非复利

基础上按本金 6%/年获得回报;以上分配完成后,如还有超额收益,则优先级有限合

伙人可获得本身财产份额比例所对应超额收益部分的 18%,普通合伙人可获得全部超

额收益的 2%,劣后级有限合伙的人可获得剩余全部资金。

㈧ 基金退出方式

1、本基金拟在完成投资项目交割 3-5 年后,通过上市、标的项目股权转让及出

售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实现退出。

2、投资期内,投资项目如不能实现上市,本基金投资人可通过转让合伙企业资

产份额的方式实现退出。

3、合伙企业的财产清算时,本次参与项目的优先级 LP 投资人相对于 GP 及其他

LP,享有优先分配合伙企业财产的权利。

4、投资期内,项目如实现上市,本基金通过卖出股份的方式,实现优先级投资

人的退出。

5、项目上市后,在没有达到投资人的年化收益之前,本基金不得在市场上卖出

其股份,或者卖出时仍承诺保证优先级 LP 投资人的收益。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或其指定机构此次出资设立并购基金,在保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

利用并购基金平台为公司主营业务寻找能够补充产业链缺口、提升产业结构、跨区域

发展的潜在并购对象,通过项目并购与整合,实现上市公司的产业规模扩张与经营业

绩的外生性聚合增长,有助于公司获取新的投资机会和利润增长点,对公司未来的发

展产生积极影响。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各位股东、股

东代表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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