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6-0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梳理、
核查中发现,2015年11月30日新任第六届公司董事、副总裁孙小挺先生实际控制
的企业与公司下属子公司发生的交易,由于公司工作人员疏漏,未能及时发现。
为此公司董事会十分重视,谨慎核对,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现
将公司下属子公司与孙小挺先生实际控制的企业,在2015年度发生的相关交易认
定为关联交易,现进行补充审议。
2016年1月1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长孙伟挺先生、董事陈玲芬女士、董事孙小
挺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
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一: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小挺
注册资本:500万
注册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万寿亭街31号104室
主营业务:纺织原料及制品销售
股东情况:孙小挺持股75%、寿利苗持股25%
关联情况说明:孙小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伟挺先生胞弟,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止2015年末,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净资产25011057.31元;
2015年营业收入52260426.74元,净利润-97473.39元(未经审计)。
(二)关联方二:东营华孚纤维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小挺
注册资本:400万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牛庄镇西范村
经营范围:棉花收购加工、纺织原料、 纺织品销售
股东情况: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95%、文斌持股5%
关联情况说明:孙小挺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伟挺先生胞弟,
任公司董事、副总裁。
截止2015年末,东营华孚纤维有限责任公司净资产9181821.76元;2015
年营业收入85164679.29元,净利润3552006.51元(未经审计)。
二、与关联方2015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
1、与关联方浙江华孚纤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单位:元)
公司名称 交易对方 交易金额 项目/内容
浙江聚丰贸易有限公司 17,422,006.92 采购棉花
浙江华孚纤维技术
宁波华孚东浩实业有限公司 5,539,627.89 采购棉花
股份有限公司
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3,168,578.56 采购棉花
2015 年合计 26,130,213.37
2、与关联方东营华孚纤维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单位:元)
公司名称 交易对方 交易金额 项目/内容
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3,431,413.71 销售棉花(委托加工)
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3,847,409.04 采购棉网
东营华孚纤维有
新疆华孚纺织有限公司 363,282.04 采购棉网
限责任公司
浙江昇孚贸易有限公司 245,760.76 销售棉花(委托加工)
浙江昇孚贸易有限公司 263,814.63 采购棉网
2015 年合计 8,151,680.18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
公司进行此项交易,是基于合同双方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交易遵循了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
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交易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平合理,且交易额占比不到1%,比例很小,
未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当期损益及资产状况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此次补充确认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补充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
息披露义务。
2、上述补充确认的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经营所需事项,并参考市场价格而确
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上述关联交易在发生和交易时,未能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提醒公司
及相关部门予以高度关注,防范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我们同意将《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进行补充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并参考市场价格而确
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在补充审议该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已回
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补充确认关联交易
事项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为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谅解,公司未来将进一步提高信
息披露质量。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