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步步高 股票代码:002251 公告编号:2016-002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通知情况
2015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6 年 1 月 8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了《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 年 1 月 12 日下午 13: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2 日上
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11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湘潭市韶山西路 309 号步步高大厦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填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步步高商
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17 人,代表股份数
397,615,55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1.042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
代理人 2 人,代表股份数 397,251,105 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50.9959%;通过网
络投票的股东 15 人,代表股份 364,45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468%。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通过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的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7,441,7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9563%,反
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133%;弃权 120,930 股,占出席会
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3035%;反对 5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4.5150%;弃权 120,930 股(其中,因未
投票默认弃权 120,9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3.1815%。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价格、定价基准日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 94,906,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8172%,反
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18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3035%;反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9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2.02 发行数量
表决情况:同意 95,016,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9334%,反
对 63,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12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231%;反对 63,33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2.03 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表决情况:同意 95,016,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9334%,反
对 63,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231%;反对 63,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4,906,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8172%,反
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18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3035%;反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9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
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5,016,7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9334%,反
对 63,3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666%;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
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1,1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2.6231%;反对 63,3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7.376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重新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
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4,906,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8172%,反
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18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3035%;反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9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4,906,208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8172%,反
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1828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90,6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2.3035%;反对 173,8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965%;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关联股东步步高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参与表决。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 2015 年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97,437,92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99.9553 %,反
对 177,63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 0.0447 %;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
效表决股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82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1.2608%;反对 177,6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8.739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
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
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
书。
特此公告。
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