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发展培育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并购项目,加快公司产业升级转型,提
升综合竞争力,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百集团”)
拟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联集团”)、武汉东湖
创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投资”)、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创投”)、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等 4 家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各方发起人首期签约规模 8.98 亿元。签约完成后,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申
请省、市引导基金及金融及产业资本增资,最终规模不超过(含)30 亿元。
基金采取结构化设计,基金管理公司、中百集团和东湖投资为劣后级出资
人;金融及产业资本作为优先级,其他出资人作为中间级;中间级资金份额和
优先级资金份额出资由基金管理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
武汉商联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湖投资、东湖创投等其他投资方与武
汉商联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为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百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
王建国先生、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
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本次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名称: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胜
注册资本:53089.65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20102799790313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
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汉商联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其65.90%的股份,武汉经济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8.28%的股份,武汉市国资委持有其5.82%的股
份。
截止目前,武汉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217,920,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公司名称:武汉东湖创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4.1期B2栋1401室
法定代表人:丁勤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8日
营业期限:2010年11月8日至2040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及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武汉丰盈智
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0%的股份,武汉汇众集嘉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其15%的股份,魏永新持有其13.89%的股份,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其11.11%的股份。
该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名称: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洪山区珞瑜路39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注册资本:13351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1999年12月27日至2049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参与被投资企
业的经营管理,开展企业管理咨询及投资的委托管理,对公司资产进行资本运
营,对投资项目进行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其他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的控股股东同
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资公司持有其74.90%的股份。
(四)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公司拟与东湖创投、基金管理公司团队出资成立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出资总额拟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东湖创投拟
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基金管理团队拟出资700万元,占出资总额
的70%,中百集团拟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产业基金名称: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
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资金规模及结构:首期签约规模 8.98 亿元,最终规模不超过(含)30
亿元。
(三)各方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 1000 1.11%
中百集团 13800 15.37%
东湖投资 15000 16.70%
东湖创投 30000 33.41%
武汉商联集团 30000 33.41%
合计 89800 100%
各方发起人缴款时间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四)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六)存续期限:合伙企业自发起成立之日起,经营期限暂定为5年,其中
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
(七)管理模式:产业基金管理人为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产业基金管理
人暂定为: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业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基金备案、资金运
作和日常经营工作,负责优质标的寻找、挖掘、投资、跟踪管理和退出等工作。
(八)决策机制
产业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东湖创投委派 2 名,中百集团委派 1 名,基金管理公司委派 2
名;2/3 以上委员同意决策通过,公司拥有 1 票否决权。
(九)管理费
投资期按中间级和劣后级到位资金的 2%/年提取,退出期按中间级和劣后
级到位资金的 1%/年提取;基金最多延期 1 年,延长期按未回收投资额 1%提取。
(十)运作策略
1、产业链并购
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发起并购,优化整合业务链体系。
2、财务并购
重点围绕与公司业务相关,并且具备优秀财务业绩的企业进行并购,待时
机成熟时通过定增等方式并入公司。
3、孵化培育
投资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公司,联合中百集团实施管理,待成熟后由
公司收购。
(十一)收益分配
在投资项目退出时,在扣除基金管理费用和其他日常经营费用后,结合合
伙人性质和资金性质,按照优先级份额、中间级份额、劣后级份额的顺序,进
行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具体方式和比例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及《委
托管理协议》为准。
(十二)投资退出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将主要通过中百集团收购的方式实现退出,也可以通过
IPO、股权出售、并购、原股东回购及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
四、本次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协议书》及《补充协
议》的主要条款,包括投资金额、管理模式、运作策略、收益分配等详见“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中相关内容。
协议生效及其他:
各方发起人同意,在发起人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各方共同另行签署
的《合伙协议》(本协议中称“合伙协议”)并完成出资,逾期未签署合伙协议并
出资的,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其他发起人书面同意,发起人可以将本协议项下其出
资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适合的第三方。
鉴于本企业设立的目的,各方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增资形式申报各级引导基
金。如市级引导基金未经审批,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经中百集团董事会决策通过,并经各方发起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
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
六、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一是可以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效整合各方
优势资源,通过并购基金在市场上寻求公司核心业务及产业链相关的标的企业,
为公司开展产业并购做好前期锁定、整合以及项目储备。二是在培育期内,通
过增资方式降低负债,支持公司便民店、中央大厨房等业务加快发展。三是通
过培育电商平台等业务增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开展运营推广,实
现网上销售新突破,加快产业升级转型,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上述基金投资运作,公司用少量投资锁定了具有发展潜力的目标公司及
业务,放大了投资效应,分散了项目前期培育的投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七、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
环境、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对外投资并购过程中战略决策、创新管
理等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
紧密切合公司发展战略,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标的,加强投前风控论证、投后
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九、审议程序和独董意见
公司于2016 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联董
事王建国先生、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
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
易将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整合,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中百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武汉商联集团、东湖投资、东湖创投等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
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产业升级转型。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 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