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百集团: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3 09: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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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59 证券简称:中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6-2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

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积极发展培育适合公司发展战略的并购项目,加快公司产业升级转型,提

升综合竞争力,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百集团”)

拟与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商联集团”)、武汉东湖

创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投资”)、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湖创投”)、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以

下简称“基金管理公司”)等 4 家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产业基金”)。

各方发起人首期签约规模 8.98 亿元。签约完成后,由基金管理公司负责申

请省、市引导基金及金融及产业资本增资,最终规模不超过(含)30 亿元。

基金采取结构化设计,基金管理公司、中百集团和东湖投资为劣后级出资

人;金融及产业资本作为优先级,其他出资人作为中间级;中间级资金份额和

优先级资金份额出资由基金管理公司通过非公开方式募集。

武汉商联集团为公司第一大股东,东湖投资、东湖创投等其他投资方与武

汉商联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为关联交易。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16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百控

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

王建国先生、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事

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

本次对外投资的独立意见。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名称: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沿江大道238号

法定代表人:王大胜

注册资本:53089.65万元

税务登记证号码:420102799790313

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须经审批的,在批准后方可经营;

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可自行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汉商联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武汉市国资委。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持有其65.90%的股份,武汉经济发展

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28.28%的股份,武汉市国资委持有其5.82%的股

份。

截止目前,武汉商联集团及其关联方武汉华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计持有

公司股份 217,920,8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2%,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二)公司名称:武汉东湖创新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武汉东湖开发区光谷软件园4.1期B2栋1401室

法定代表人:丁勤

注册资本:1800万元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8日

营业期限:2010年11月8日至2040年11月7日

经营范围: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不含证券、期货投资咨询);商务

信息咨询及会务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主要股东: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35%的股份,武汉丰盈智

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其20%的股份,武汉汇众集嘉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其15%的股份,魏永新持有其13.89%的股份,湖北中经中小企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其11.11%的股份。

该公司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存在关联关系。

(三)公司名称:武汉东湖创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洪山区珞瑜路399号(三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国

注册资本:13351万元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7日

营业期限:1999年12月27日至2049年12月26日

经营范围:对高新技术项目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参与被投资企

业的经营管理,开展企业管理咨询及投资的委托管理,对公司资产进行资本运

营,对投资项目进行资产重组、上市策划;其他投资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该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第一大股东武汉商联集团的控股股东同

为武汉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国资公司持有其74.90%的股份。

(四)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

公司拟与东湖创投、基金管理公司团队出资成立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出资总额拟定为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东湖创投拟

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20%,基金管理团队拟出资700万元,占出资总额

的70%,中百集团拟出资100万元,占出资总额的1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产业基金名称: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最终

名称以工商核准登记名称为准。

(二)资金规模及结构:首期签约规模 8.98 亿元,最终规模不超过(含)30

亿元。

(三)各方发起人认缴出资额及出资比例为:

发起人名称 出资额(人民币万元) 出资比例

基金管理公司 1000 1.11%

中百集团 13800 15.37%

东湖投资 15000 16.70%

东湖创投 30000 33.41%

武汉商联集团 30000 33.41%

合计 89800 100%

各方发起人缴款时间以合伙协议约定为准。

(四)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以工商登记为准)。

(五)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六)存续期限:合伙企业自发起成立之日起,经营期限暂定为5年,其中

投资期3年,退出期2年。

(七)管理模式:产业基金管理人为本企业的普通合伙人。产业基金管理

人暂定为: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产业基金管理人负责合伙企业的名称核准、设立登记、基金备案、资金运

作和日常经营工作,负责优质标的寻找、挖掘、投资、跟踪管理和退出等工作。

(八)决策机制

产业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基金的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由 5

名委员组成,其中东湖创投委派 2 名,中百集团委派 1 名,基金管理公司委派 2

名;2/3 以上委员同意决策通过,公司拥有 1 票否决权。

(九)管理费

投资期按中间级和劣后级到位资金的 2%/年提取,退出期按中间级和劣后

级到位资金的 1%/年提取;基金最多延期 1 年,延长期按未回收投资额 1%提取。

(十)运作策略

1、产业链并购

围绕公司产业链上下游发起并购,优化整合业务链体系。

2、财务并购

重点围绕与公司业务相关,并且具备优秀财务业绩的企业进行并购,待时

机成熟时通过定增等方式并入公司。

3、孵化培育

投资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潜力的公司,联合中百集团实施管理,待成熟后由

公司收购。

(十一)收益分配

在投资项目退出时,在扣除基金管理费用和其他日常经营费用后,结合合

伙人性质和资金性质,按照优先级份额、中间级份额、劣后级份额的顺序,进

行收益分配和亏损承担,具体方式和比例以各方最终签署的《合伙协议》及《委

托管理协议》为准。

(十二)投资退出

产业基金投资项目将主要通过中百集团收购的方式实现退出,也可以通过

IPO、股权出售、并购、原股东回购及清算等方式实现退出。

四、本次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条款

《东湖中百商业并购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起人协议书》及《补充协

议》的主要条款,包括投资金额、管理模式、运作策略、收益分配等详见“三、

投资标的基本情况”中相关内容。

协议生效及其他:

各方发起人同意,在发起人协议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由各方共同另行签署

的《合伙协议》(本协议中称“合伙协议”)并完成出资,逾期未签署合伙协议并

出资的,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有效期内,经其他发起人书面同意,发起人可以将本协议项下其出

资份额全部或部分转让给其他适合的第三方。

鉴于本企业设立的目的,各方发起人一致同意以增资形式申报各级引导基

金。如市级引导基金未经审批,本协议终止。

本协议经中百集团董事会决策通过,并经各方发起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

效。

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各方均以现金形式出资。

六、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参与发起设立并购基金,一是可以围绕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有效整合各方

优势资源,通过并购基金在市场上寻求公司核心业务及产业链相关的标的企业,

为公司开展产业并购做好前期锁定、整合以及项目储备。二是在培育期内,通

过增资方式降低负债,支持公司便民店、中央大厨房等业务加快发展。三是通

过培育电商平台等业务增量,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创新开展运营推广,实

现网上销售新突破,加快产业升级转型,提升公司整体业绩和核心竞争力。

通过上述基金投资运作,公司用少量投资锁定了具有发展潜力的目标公司及

业务,放大了投资效应,分散了项目前期培育的投资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

健康发展。

七、存在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本次投资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低等特点,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

环境、行业周期等多种因素影响,存在对外投资并购过程中战略决策、创新管

理等风险。

控制措施:公司将结合整体宏观经济走势,深入了解和掌握行业发展方向,

紧密切合公司发展战略,寻找具有投资价值的标的,加强投前风控论证、投后

项目管理,提高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八、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5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未发生关联交易事项。

九、审议程序和独董意见

公司于2016 年1月12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百

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关联董

事王建国先生、张锦松先生、万明治先生、刘文兰女士回避表决,6名非关联董

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投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发表了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

易将有利于推动公司产业整合,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中百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与武汉商联集团、东湖投资、东湖创投等共同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有利于

实现公司发展战略,推动公司产业升级转型。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设立产业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百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 六年一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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