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瑞和股份 证券代码:002620 公告编号:2016-003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12 日召开,会议决议于 2016 年 1 月 28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三)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
月 28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27 日下午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28 日下午
15:00。
(三)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股东代理人出席现场
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
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四)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投票方式为现场结合网络投票;
(六)股权登记日:2016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16 年 1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
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是
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介平先生;
1.0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叶志彪先生;
1.03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邓本军先生;
1.04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如刚先生;
1.05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社先生;
1.06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潘小珊女士。
2、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平春先生;
2.0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庄志伟先生;
2.03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进山先生。
3、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于波先生;
3.02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馨龙先生;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三、参与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原
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6 年 1 月 27 日(星期三,上午 9:00~11:30,下午 2:
00~5:00)
5、登记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
6、登记方式:凭以上有效证件采取当面提交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前请先
电话联系告知联系人),不接受电话登记。
7、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邮 编:518001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
网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 系 人:叶志彪(董事会秘书)、戚鲲文(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电话:0755-33916666 转 8922
联系传真:0755-33916666 转 8922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食宿及交
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
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4、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0。
2.投票简称:瑞和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
程序:
(1)在投票当日,“瑞和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
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不设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1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 累积投票制
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候选人李介平先生
1.0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候选人叶志彪先生
1.03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候选人邓本军先生
1.04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候选人陈如刚先生
1.05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候选人简社先生
1.06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
候选人潘小珊女士
2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 累积投票制
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2.01
选人刘平春先生
2.02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2.02
选人庄志伟先生
2.03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2.03
选人孙进山先生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的议案》
3.01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01
于波先生
3.02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3.02
张馨龙先生
4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 4.00
案》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的选举实行分开累积投票方式,股东拥有的表决
票总数具体如下:
议案1、议案2、议案3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在“委托数量”项下
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
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6的乘积。
2)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
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
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2的乘积。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视为未参与投票。
议案4的投票方式不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于非累积投票制议案,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1股代表同意, 2股代表反对, 3股代
表弃权。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
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
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 2016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3027 号瑞和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的深圳瑞和建筑装
饰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
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
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序号 审议事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制
1
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1
李介平先生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2
叶志彪先生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3
邓本军先生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4
陈如刚先生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5
简社先生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06
潘小珊女士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累积投票制
2
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刘
2.01
平春先生
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庄
2.02
志伟先生
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孙
2.03
进山先生
累积投票制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于波先
3.01
生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张馨龙
3.02
先生
4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注:议案 1 至议案 3 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议案 4 根据委托人的意见选择同意、
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
为无效委托。)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姓名(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 托 人 签 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 托 日 期:
注:法人股东须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
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