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6—001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停牌事项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袁明先生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接近警戒线,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
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6年1月12日开市起停牌。
二、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直接及通过资管计划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125,924,6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8%(其中,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123,107,0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50%;通过资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
2,817,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8%),已用于质押融资的股份为121,557,000
股,已质押融资股份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为96.53%,质押股份的融资警戒
线为8.5-9.5元,平仓线为8.5-9.5元,该质押股份已接近警戒线和平仓线,公司
控股股东质押股权后未进行配资和高杠杆融资。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袁明先生将采取积极措施:筹措资金、追加保证
金或者追加质押物等有效措施降低融资风险,以保持公司股权的稳定性,并在实
施相关措施后尽快复牌。
公司的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