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6-00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0日—2016年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
11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下午 15:00 至2016
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总裁黄笑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72,157,23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8.858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6,666,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2.90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5,491,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49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
份29,669,0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7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28,943,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30人,代表股份725,6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1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30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33%;
反对844,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03%;弃权11,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813,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78%;反对
844,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51%;弃权11,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李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514,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8%;
反对608,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33,7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026,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5%;反对
608,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18%;弃权33,72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71,513,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9%;
反对610,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7%;弃权33,4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024,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1%;反对
610,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2%;弃权33,42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蔡益根、邓飞娇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