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光软件: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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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63 证券简称:远光软件 公告编号:2016-002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30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5、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10日—2016年1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

11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10日(星期日)下午 15:00 至2016

年1月11日(星期一)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6、主持人:董事、总裁黄笑华先生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0人,代表股份172,157,232股,占上市公司

总股份的28.8583%。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36,666,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22.909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人,代表股份35,491,18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5.9493%。

(3)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5人,代表股

份29,669,03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973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

人,代表股份28,943,39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517%。 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30人,代表股份725,64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1216%。

2、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

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运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302,1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5033%;

反对844,1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4903%;弃权11,0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6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8,813,90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178%;反对

844,1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8451%;弃权11,00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371%。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李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71,514,7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68%;

反对608,7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36%;弃权33,7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026,5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345%;反对

608,7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18%;弃权33,72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37%。

表决结果:通过。

本次选举独立董事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

的董事人数总计没有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以特别决议通过。

表决情况:同意171,513,15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6259%;

反对610,65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3547%;弃权33,424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9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

同意29,024,95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8291%;反对

610,65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0582%;弃权33,424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42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127%。

表决结果: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精诚粤衡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蔡益根、邓飞娇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资格、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贵公

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远光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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