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安科瑞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
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出让上海嘉塘电子发展有限公司股权的独立意见
为进一步优化战略布局,公司将集中精力和资源向软件和控制系统领域深入发展,满
足公司长远战略规划,现公司拟将持有上海嘉塘电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塘电
子”)60%的股权转让给意向受让方吴建明。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
〔2015〕729号资产评估报告,以2015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嘉塘电子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价值为10,800,170.41元(大写为人民币壹仟零捌拾万零壹佰柒拾元肆角壹分),
此次转让价格为648万元人民币。具体转让程序将根据嘉塘电子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购买
权的情况而定,仍存在不确定性。双方遵循自愿、平等、公平的原则,定价公允,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出让嘉塘电子股权事项。
二、关于提名罗叶兰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任职资格:经审查罗叶兰女士个人履历,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
任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2、提名程序:上述候选人由公司股东汤建军先生推荐,截止本公告日,汤建军先生持
有本公司股份903.9864万股,持股比例为6.33%,提名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关于股东提名
董事候选人的规定,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
3、我们同意将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 2016 年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该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事宜。
独立董事:王茂廷、陈汉民、李鹏飞、陆家星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