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
鉴于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丰东股份”或“上市公司”)拟
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方欣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欣科技”)100%的股权,同
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下称“本次重组”)。作为方欣科技的股东,亦
即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之一,本人/本企业现就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诺如下:
一、本人/本企业承诺已及时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重组提供审计、评估、法
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与本次重组相关的信息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资产、负债、历史沿革、相关权证、业务状况、人员等所有应当披露的内
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安排或其他事项。本人/本企业保证
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
印章都是真实的,该等文件的签署人已经合法授权并有效签署该等文件;本人/
本企业保证为本次重组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二、在参与本次重组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重组的信
息,并保证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声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人/本企业承诺,如因本人/本企业提供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本单位将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如本人/本企业在本次重组中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如调查
结论发现本人/本企业确存在违法违规情节的,则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的股份自
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偿安排。
特此承诺。
(此页无正文,为《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承诺函》之
签署页)
承诺人(签字/盖章):
徐正军(签字):
王金根(签字):
曹 锋(签字):
邓国庭(签字):
北京众诚方圆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深圳市金蝶软件配套用品有限公司(盖章):
广州西域洪昌互联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苏州松禾成长二号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盖章):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