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ST 明科 证券代码:600091 编号:临 2016—002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91 号),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本次定向发行的股份 100,886,524 股已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
2016 年 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股本总数由 336,526,000 股增加至 437,412,524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
336,526,000 元变更为人民币 437,412,524 元。
根据公司拟变更注册资本及公司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条款 原章程 修订后章程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652.6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3,741.25
万元。 万元。
第十九条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公司经批准发行的普通股总数
为 336,526,000 股,全部是内资普 为 437,412,524 股,全部是内资普
通股,其中流通股 206,200,000 股。 通股,全部为流通股。
第一百一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
1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在下列权限范围内享有 董事会在下列权限范围内享有
决策权,超过如下权限的事宜应报 决策权,超过如下权限的事宜应报
股东大会批准: 股东大会批准:
(一)金额为 300 万元—3000 (一)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
万元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 的交易金额在 30 万元以上以及公
资产绝对值 0.5%--5%的关联交易; 司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
300 万元—3000 万元,且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0.5%
—5%的关联交易。
上述修改均需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备查文件: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上网公告附件:《公司章程(2016 年 1 月修订版)》。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