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矿机: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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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26 证券简称:山东矿机 公告编号:2016-001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在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的通知和公告情况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1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6 年 1 月 8 日下午 2:50

2、召开地点:昌乐县开发区大沂路北段山东矿机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表决方式。

5、主持人:董事长赵笃学先生

6、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网络投票的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16 年 1 月 8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 1 月 7 日 15:00 至 2016

年 1 月 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出席人员的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142,745,691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26.731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42,733,091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6.72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60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4%;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2,6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0024%。

“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公司未出差的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

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

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提名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33,6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6%;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4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4.7619%;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25%;弃权 7,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5.5556%。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二)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40,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4%;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7,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9.5238%;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25%;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937%。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三)审议《关于子公司矿井关闭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142,733,59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5%;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5%;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5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3%;反对 5,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39.6825%;弃权 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56.3492%。

表决结果:该议案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此次股东大会聘请了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现场见证,并出

据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矿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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