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11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列席
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志
茂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
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
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
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
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
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制定了
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非公开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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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 票 后 填 补 被 摊 薄 即 期 回 报 措 施 的 公 告 ( 修 订 稿 )》( 公 告 编 号 :
2016-12)。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关
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公司全体9名董事与本议案所议事项具有关联关系或利害关系,均
回避对于本议案的表决,同意将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公告编
号:2016-13)。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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