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达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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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1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

会议于 2016 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16

年1月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电站项目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旷达电力投资有限公司下属电站项目公司若羌

县国信阳光发电有限公司向金融或非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最高不超过1.60亿元的

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

对的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

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担保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

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符合《公司章程》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本次

担保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1 月 9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为电站项目公司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2)。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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