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248 证券简称:新开普 公告编号:2016-001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通知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16 年 1 月 7 日以现场与通讯结合的方式在郑州
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春街 18 号 803 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八
名,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八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其
中副总经理刘永春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维国先
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开普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逐项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申请并
购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申请金额人民币 9,800.00 万元额度的并购贷款(大
写:玖仟捌佰万圆整),贷款期限 84 个月,用于支付公司收购北京迪科远望科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科远望”)100%股权所需支付的部分现金对价款,公司
以持有的迪科远望 100%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南阳路支行签订《并购借
款合同》,并同意授权董事长杨维国先生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办理相关贷款事
宜。
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申请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产生影响。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公
第1页 共4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司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谷建全先生及甘勇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
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科学而有序地决策、规范而高效地运作,根据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玉辉女士、张英瑶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各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同时提名王玉辉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张英瑶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之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与会董事认为:王玉辉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2)与会董事认为:张英瑶先生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同意提名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并在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该事项已由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需要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
行选举。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同意于2016年1月26日13:30在河南省郑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
发区迎春街18号715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新开普电子
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下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增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1 选举王玉辉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第2页 共4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1.2 选举张英瑶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公司关于
召开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审议结果:全体董事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特此公告。
新开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
第3页 共4页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附件:
王玉辉女士,女,1975 年 4 月出生,博士、教授。2008 年至今,任职于郑
州大学;自 2008 年起,担任中国经济法学会理事。王玉辉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的情形。
张英瑶先生,男,1950 年 12 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76 年至
1996 年,历任河南省电子公司技术科、河南省电子工业局、河南省机电厅电子
办科长、主任;1996 年至 2000 年,任河南省电子局总工程师;2000 年至 2007
年,任河南省信息产业厅总工程师;2007 年至 2009 年,任河南省工业与信息化
厅总工程师;2009 年至今,任河南省软件协会秘书长。张英瑶先生未持有公司
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
法》第 146 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规定
的情形。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