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1 证券简称:向日葵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参股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与宁波
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韦尔德斯凯勒”或“甲方”)及其
股东李丹、贾庆伟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签署了《投资合作协议》,公司已在签署
协议后支付了履约保证金 800 万元人民币,享有优先入股权利,待 2015 年度韦
尔德斯凯勒是否实现约定利润后再决定是否入股。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2014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分别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06)、《关于对
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14—008)。
由于韦尔德斯凯勒 2015 年度尚未完全达产,其 2015 年度的净利润未达到约
定利润,但公司看好机器人行业的发展及韦尔德斯凯勒技术、人才等前景,经双
方友好协商,公司与韦尔德斯凯勒于 2016 年 1 月 8 日签署了《股权投资协议》,
公司投资 8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向韦尔德斯凯勒进行股权投资,占有韦尔德斯凯勒
目前注册资本的 2%。
《关于公司参股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已经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在董
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宁波韦尔德斯凯勒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2 年 10 月 24 日
注册资本:250 万美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法定代表人:贾庆伟
住所:奉化市经济开发区尚桥科技工业园
经营范围:机器人与智能化装备,机器人核心控制芯片及机器人相关配件制
造、加工;巨型无人智能系统,大型远程智能控制中心系统,智能化工厂系统,
区域管理智能控制系统,物联网系统,大型自动化系统与生产线开发、工程安装;
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设计、开发、服务、转让;智能电视制造;光电技术及产品
开发、设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
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
(二)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万美元) 持股比例
1 胡国荣 106.25 42.5%
2 贾庆伟 95 38%
3 胡忠良 12.5 5%
4 印敏曙 11.25 4.5%
5 王国驹 11.25 4.5%
6 杨安祥 8.75 3.5%
7 张仁杰 2.5 1%
8 李先夫 2.5 1%
合计 250 100%
(三)标的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元
项目 2015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33,371,828.66
负债总额 19,706,167.27
净资产 13,665,661.39
2015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41,451.28
净利润 -8,304,678.55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投资方式
1、股权融资价格与其他公司投资甲方的价格相同,即每 1%股权价值 400
万人民币。
2.乙方投资 800 万元人民币用于向甲方进行股权投资,占有甲方目前注册
资本的 2%,并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公司经营责任。股权投资方式待甲方与股东协
商后确定。
(二)股权登记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应将股权变更所需材料及时报送相关机关,并于本协议
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将公司 2%的股权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如果四个月内没有
完成股权变更登记,甲方应于 10 日内将 800 万股权投资款全额返还乙方。
(三)出资计划
双方于 2014 年 1 月 15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签署《投资合作协议》后, 乙方
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 800 万。双方一致同意在本协议正式签订后, 800 万履
约保证金正式转为股权投资款。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存在的风险
1、公司看好机器人行业的广阔市场前景和韦尔德斯凯勒的技术、人才优势,
本次投资对公司目前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无较大影响。
2、韦尔德斯凯勒目前尚未完全达产,投资回报率存在一定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