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4 证券简称:金瑞矿业 编号:临2016-005号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债权债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
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核销公司部分债权债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依法合规、规范操作的原
则,对公司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核销的债权债务情况
1、债权部分
合计金额 15,180,913.84 元,其中:应收账款金额 10,881,917.02 元,其他应
收款金额 4,298,996.82 元。由于经历时间较长,债权已存在 10 年以上至 15 年以上。
目前公司业务由于两次重大资产重组也发生了较大变化,期间公司多次以派人前往、
函证等方式予以催讨,但一直未能收回。根据目前联系的实际情况,公司确定该部
分债权已确实无法收回,已形成呆账和死账,公司在账务上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
2、债务部分
合计金额 8,244,546.52 元,其中:应付账款金额 3,556,718.16 元,预收账款
金额 1,623,683.78 元,其他应付款金额 3,064,144.58 元。该部分债务也已存在 10
年以上至 15 年以上。公司年终审计时向对方单位函证,对方单位从未予以回复和确
认,且该部分债务单位长期以来未以任何形式对我公司索要账款,也未通过其他方
式包括法律程序进行索要债权,已形成呆账和死账,公司确定该部分债务已确实无
法支付。
鉴于上述情况,为加强公司内部控制与管理,清理由于历史原因所形成的债权
债务问题,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拟对上述债权
和债务进行账务核销。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核销的债权部分已全额计提了坏账准备,对公司本期利润总额不会造成
影响;债务部分的核销将使公司 2015 年度的利润总额增加 8,244,546.52 元。
三、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公司部分债权债务事项,经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预审,并经公
司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和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同
意的独立意见。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核销的合理性说明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核销遵照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及资产
状况,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债权债务进行核销,遵循了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和资产状况。相
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核销。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核销的程序合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核销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和资产状况,公司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
合法合规,我们同意本次核销。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2、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青海金瑞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八日
●报备文件
1、董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
2、监事会七届五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