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22 股票简称:永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6-005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预案的修订说明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永大集团”)
于2015年12月25日公告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文件进行了事后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对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
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需行政许可)【2015】第65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根据问询函的审核要求,公司与相关各方及中介机构积极准备答复工作,对
本次交易事项相关文件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并对重组预案进行了相应的修订。重
组预案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一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三、最近
三年及一期控股权变动情况”及“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中补充披露
了汇垠日丰的具体情况。
2、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重大事项提示”之“五、本次交易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及“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
案”之“四、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的理由。
3、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七节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五、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完成前后(考虑配
套募集资金),公司股本结构的对比情况,包括股东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
4、公司在预案(修订稿)“第四节 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之“一、本次交
易的具体方案” 之“(四)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中补充披露了业绩奖励的具
体支付方式以及相应会计处理。
5、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第五节 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五、
海科融通及众信金融主营业务”中补充披露了《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
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对众信金融业务模式、内部控制、经营业绩及可
持续经营能力等是否构成重大影响的分析。
6、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重大风险提示”及“第八节 本次交易行为
涉及的有关报批事项及风险提示”之“二、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提示”中补充披
露了众信金融的经营风险和政策风险。
7、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之“第五节 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五、
海科融通及众信金融主营业务”之“(一)海科融通的主营业务及行业情况”中
补充披露了海科融通从2014年1月至2015年12月商户数量及交易额。
8、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之“第五节 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五、
海科融通及众信金融主营业务”之“(一)海科融通的主营业务及行业情况”之
“2、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4)盈利模式”中予以补充披露了海科融通主营
业务盈利模式。
9、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之“第五节 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五、
海科融通及众信金融主营业务”之“(二)众信金融的主营业务及行业情况”之
“2、主营业务具体情况”之“(4)盈利模式”中补充披露了众信金融主营业务
盈利模式。
10、公司已经在预案(修订稿)之“第五节 本次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之
“七、海科融通主要财务数据”之“(一)主要财务数据”之“2、主营财务指
标”和“3、报告期内营业收入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海科融通和众信金融报告期
内主要财务指标,并按不同业务类型分别披露报告期营业收入和占比。
特此公告。
吉林永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七日